城鄉規劃法學

城鄉規劃法學

城鄉規劃法學是由何明俊先生著作,出版於2016年11月,該書分析了在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使用中的權利與權力的關係,研究了城鄉規劃在政府、市場和社會互動的背景下介入城市發展與土地使用的正當性,並借用行政法理論,提出了以行政法為主體,兼有社會法學、經濟法學和環境法學為特徵的城鄉規劃法學。

基本介紹

  • 書名:城鄉規劃法學
  • 作者:何明俊
  • 出版社:東南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1月
  • 定價:49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6416777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分析了在城市化背景下土地使用中的權利與權力的關係,研究了城鄉規劃在政府、市場和社會互動的背景下介入城市發展與土地使用的正當性,並借用行政法理論,提出了以行政法為主體,兼有社會法學、經濟法學和環境法學為特徵的城鄉規劃法學。作為建構城鄉規劃法律的知識體系,本書關注作為行政權力的城鄉規劃在塑造可持續的人居環境中的法律關係與法學現象,及其制定、實施、監督和權利救濟過程中的法律制度。本書是一本融理論性與實用性為一體的關於城鄉規劃法律知識方面的專著。本書適合城鄉規劃、行政法、公共管理、城市地理等專業的師生學習,也可作為城市規劃師、城鄉規劃管理人員以及城鄉規劃法律實務工作者參閱。
編輯推薦
該書關注城鄉發展的土地使用,探討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如何通過法律和規則的構建,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公正,尋求一種與時俱進的制度安排。
——毛其智(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原,教授、博士生導師)
該書是第一部中國城鄉規劃法學,更是中國部門行政法力作。完整的理論體系、開闊的學術視野,針對中國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推進了中國城鄉規劃法的理論研究。
——章劍生(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城鄉規劃知識有兩個基本形態:科學知識的範疇與法律制度的範疇。該書從法律制度的維度系統地梳理了規劃知識,充分地闡述了科學知識與規劃制度之間的邏輯關係,建構了城鄉規劃法學的基本框架。全書非常值得一讀。
——周劍雲(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作者簡介
何明俊,1964年生。清華大學建築學學士、香港大學城市規劃碩士、浙江大學法學博士,英國皇家註冊規劃師,中國城市規劃學會規劃實施學術委員會委員,《城市規劃》特約審稿專家。曾在雲南省城鄉規劃院、蘇州規劃局、杭州市規劃局工作。在核心期刊發表專業論文20餘篇,出版專著1部,並參與國標《城鄉規劃術語規範》修訂工作。

圖書目錄

前言
1 緒論
1.1城鄉規劃與法學△1.1.1城市化、城鄉規劃與法律/1.1.2城鄉規劃法學的提出/1.1.3認識城鄉規劃法學
1.2城鄉規劃法學的屬性△1.2.1作為行政法/1.2.2作為社會法/1.2.3作為經濟法/1.2.4作為環境法
1.3城鄉規劃法學的研究範式△1.3.1城鄉規劃法學的議題/1.3.2城鄉規劃法學的研究視角/1.3.3城鄉規劃法學的方法
2 城鄉規劃法學的理論基礎
2.1城鄉規劃法學中的基本原則△2.1.1憲法性原則與條款/2.1.2一般性行政法律原則/2.1.3城鄉規劃法的基本原則
2.2城鄉規劃介入的正當性△2.2.1城鄉規劃介入的理由/2.2.2土地發展權配給與分配正義/2.2.3城鄉規劃正當 性的證成機制
2.3城鄉規划行政權力運行的範式△2.3.1權力與權利的哲學基礎/2.3.2政府職能演變與城鄉規劃範式轉型/2.3.3中國城鄉規劃權力範式的轉型
2.4中國城鄉規劃法律制度△2.4.1城鄉規劃的法律體系/2.4.2城鄉規劃的編制體系/2.4.3城鄉規劃的權力體系
3城鄉空間與城市空間管制分區
3.1規劃區的劃定△3.1.1城市與鄉村/3.1.2城市規劃區/3.1.3鄉村規劃區
3.2城市空間管制分區△3.2.1城市增長邊界/3.2.2政策分區/3.2.3功能分區/3.2.4生態環境管制分區
3.3城市土地用途管制△3.3.1城市建設土地分類/3.3.2城市建設用地的使用控制/3.3.3土地使用的管制圖則
3.4城市景觀與城市形態控制△3.4.1審美與城市景觀立法/3.4.2城市景觀控制/3.4.3作為綜合手段的城市設計
4城市規劃的制定與程式
4.1城市總體規劃△4.1.1城市總體規劃的作用/4.1.2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4.1.3城市總體規劃的制 定過程
4.2控制性詳細規劃△4.2.1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法律地位/4.2.2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主要內容/4.2.3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製程序/4.2.4.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修改
4.3重要的專項規劃△4.3.1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4.3.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4.3.3生態與環境保護規劃/4.3.4保障性住房規劃
5城市規劃的法律控制
5.1作為行政行為的城市規劃△5.1.1抽象還是具體行政行為/5.1.2行政指導/5.1.3行政給付/5.1.4行政強制/5.1.5行政徵收
5.2城市規劃與法律控制的方式△5.2.1城市規劃的法律控制/5.2.2法律保留與程式控制/5.2.3軟法規則與硬法規則
5.3英國、美國與中國香港地區地方規劃的比較△5.3.1.英國的地方發展框架/5.3.2.美國的區劃制度/5.3.3.中國香港地區的法定圖則
5.4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行政立法△5.4.1人民代表大會立法還是行政立法/5.4.2.法定圖則/5.4.3城市規劃委員會
6城市規划行政許可
6.1城市規劃許可制度△6.1.1城市規劃許可/6.1.2城市規劃許可權力控制/6.1.3城市規劃許可的程式
6.2城市規劃許可的實施△6.2.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6.2.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6.2.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3城市規劃許可的效力△6.3.1規劃許可行政合法的要件/6.3.2規劃許可的效力與變更/6.3.3規劃許可的消滅
6.4.城市規劃許可中的行政補償△6.4.1信賴保護與行政補償/6.4.2城市規劃中的信賴保護/6.4.3行政補償的類型
7建設項目規劃核實與行政處罰
7.1建設項目規劃核實△7.1.1規劃核實的法律性質與程式/7.1.2竣工驗收前規劃核實的法律依據/7.1.3規劃核實中的問題與類型
7.2城市規划行政處罰△7.2.1行政處罰/7.2.2行政處罰的原則和條件/7.2.3行政處罰的程式
7.3.違法建築的處置△7.3.1違法建築的影響判斷/7.3.2違法建築處置的方式/7.3.3對違法建築的行政強制
8鄉村規劃的制定與行政許可
8.1鄉村規劃的法律基礎△8.1.1鄉村的特徵與類型/8.1.2鄉村法秩序變遷/8.1.3鄉村規劃中的法秩序
8.2鄉村規劃的制定△8.2.1鄉村規劃的類型與原則/8.2.2鄉村規劃編制內容/8.2.3鄉村規劃的制定程式
8.3鄉村建設規劃許可△8.3.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8.3.2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內容與程式/8.3.3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變更與規劃核實
9城鄉規劃監督檢查與行政複議
9.1城鄉規劃監督檢查△9.1.1城鄉規劃監督檢查/9.1.2城鄉規劃立法監督/9.1.3城鄉規劃公眾監督
9.2城鄉規劃督察△9.2.1中國現行的規劃督察制度/9.2.2英國規劃督察制度的借鑑/9.2.3中國城鄉規劃督察制度的完善
9.3城鄉規劃的行政複議△9.3.1行政複議的申請與受理/9.3.2建設項目的行政複議/9.3.3城鄉規劃的行政複議
10城鄉規劃的法律救濟
10.1城鄉規劃與行政訴訟△10.1.1行政訴訟的概念/10.1.2城鄉規划行政訴訟的範圍與管轄/10.1.3司法與行政關係的三個原則/10.1.4司法審查的有限性
10.2建設項目的行政訴訟△10.2.1建設項目行政訴訟的範圍/10.2.2建設項目行政訴訟參加人/10.2.3行政訴訟的程式/10.2.4行政訴訟的相關問題
10.3城鄉規劃與司法審查△10.3.1城鄉規劃的司法審查制度/10.3.2城鄉規劃司法審查中的問題/10.3.3城鄉規劃司法審查的限度/10.3.4城鄉規劃司法審查的標準
10.4城鄉規劃中的行政賠償△10.4.1行政賠償的概念與範圍/10.4.2城鄉規划行政違法的範圍與賠償請求 人/10.4.3行政賠償的範圍與標準
參考文獻
後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