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從城鄉生態治理現狀著手,找出現存的主要問題,即城鄉生態治理中存在內生性問題,出現結構性矛盾,分析背後的原因,以此作為邏輯起點,提出構建融合發展的城鄉生態連體結構應是未來城鄉生態治理的重要走向;在研究現階段關於生態治理結構各種觀點的基礎上,按照生態環境系統理論整合得出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相關概念,闡釋這一結構的本質屬性、功能特點、理論基礎等規範內涵,分析構建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現實價值及其對生態環境治理產生的重要影響,進而構建具體的在城鄉生態連體結構下的法律制度。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的緣起 | 第二章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規範內涵 | 第三章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的內在遵循 | 第四章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的具體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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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城鄉生態治理結構的演變 第二節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社會建構性 | 第一節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概說 第二節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屬性 第三節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特點 | 第一節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的理論基礎 第二節 建設的基本原則 | 第一節 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制度概述 第二節 制度建設的具體內容 |
創作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中國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生態問題和經濟社會問題是同源同質的,在這種形勢下,治理城鄉環境污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也需要統籌城鄉,走環境共治之路。同時,城鄉關係是社會關係中的一種,生態治理是社會行為中的一種,治理結構是社會結構中的一種,種種因緣之下,城鄉生態治理結構也是深深受制於社會背景的,並隨之而改變,否則就會變得不合時宜、應對不能,現有城鄉生態治理中的弊端已是充分例證。而無疑,當代中國城鄉生態治理的階段、城鄉關係認知的視角都已迥然變異,比如從注重城市的偏向治理時期逐步邁向城鄉融合發展的治理時期,從發展優先到保護優先,從線性思維轉向系統思維等,必然要研究與之相適應的城鄉生態治理結構。《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的法律制度研究》即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寫就的。
作品思想
該書較為系統地梳理了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規範內涵。該書提出要構建一個全新的城鄉生態治理結構,所以對這一結構的闡釋與解讀也相應具有一定的新意。城鄉生態連體結構“並非法教義學意義上的法律概念,而更多地作為一個描述性、開放性的概念”,是關於城鄉生態治理結構的總稱,是一個包含城鄉生態治理中的城鄉關係歷史觀、城鄉倫理觀、城鄉生態福祉觀、城鄉生態產品觀等內容的複雜結構。它改變了以城市為中心的固有模式,環境要素、自然資源、生態服務等在城鄉之間一體配置,組成城鄉整體生態系統的各部分協調發展,形成相互融合、相互依託、相互促進的城鄉生態治理新構造類型。這一結構是“城鄉”的,強調城鄉兼顧以城帶鄉和優先發展農業農村;這一結構是“連體”的,注重城鄉同構、差異定位。它是“結構”性的,強調要素融合與人的融合,是城鄉利益共同體與責任共同體,是多重功能的集大成者,即通過結構的改造與重塑來解決城鄉生態治理中的二元化結構現象,實現城鄉共生共建共享共榮。
該書在建設城鄉生態連體結構的內在遵循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觀點。在定義了城鄉生態連體結構規範內涵的基礎上,該書提出了建設這一結構的內在遵循,即理論基礎與基本原則。因為建設這一結構的初衷就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和彌合城鄉割裂治理,所以建設的理論基礎應是環境正義論和生態整體主義,建立在這些理論基礎之上的城鄉生態連體結構體現了一種結構性關懷。而要想實現建設初衷,就要遵循“歷史與現實的統一:‘有區別的共同責任’原則”“城鄉環境權益的傾斜性配置:‘最脆弱者優先’原則”“安全比後悔好:‘風險防範’原則”,這些基本原則將創新性地運用在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之中,能較好地指導城鄉生態治理。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王婷,法學博士,湖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城鄉生態治理,完成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城鄉生態連體結構建設的法律制度研究”為代表的系列研究,多次主持湖北省城鄉生態治理調研課題,參與湖北省“三農”重大課題研究和鄉村生態振興條例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