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災減災

城市防災減災,針對城市可能面臨的自然災害、人為災害及其誘發的次生災害對城市構成威脅和危害的程度,制定綜合防災對策,以及對災害發生後各項救災、減災措施進行全面規劃,作出統籌安排。

城市是人類居住婆霸背和物質財富最為集中的地區。在城市地區,人們對物質基礎設施的依賴越來越大,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運輸、通信等城市的生命線工程,在給人們提供物質文明及方便的同時,也隱含著不安全因素。一旦城市遭受災害,生命線工程被破壞,整個或局部城市就會癱瘓。由於城市人口集中,雄精臘只建築密度大,次生災害的隱患較多,當今各種災害對城市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因此,城市的安全問題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一項重要問題。中國在20世紀50年代開始建立現代城市規劃體制時,就明確城市防災規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1976年7月唐山地震以後,又深化和擴大了城市防災規劃的內容。對各個城市作出地震危害區劃和震害預測,擬定對原生災害和次生災害的各項對策和措施。城市抗震設防以烈度作為標準。一般情況下採用基本烈度。地震基本烈度是指一個地區今後一定時間內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按《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規定,工程建設從地震基本烈度6度開始設防,6度地震區內的重要城市與國家重點抗震城市以及位於7度(含7度)以上地震區的城市,都必須編制城市抗震察剃斷防災規劃。災害種類與特點 城市的致災要素包括地震、水災、氣象災害、火災與爆炸、地質災害、公害致災、建設性“破壞”、高新技術事故、古建築防災、城市流行病災、交通事故、工程體凶質量事故等。不同的災害具有不同的特點。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具有在短時間內突然發生的特點,危害性和破壞強度都十分明顯;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災害,具有在長時間內緩慢發生,逐步演變的特點,平時不易感覺其危害,一旦地震、風災等災害發生時,地面沉降的破壞性立即顯現,從而造成更大的危害。突發性災害和緩發性災害互相作用,共同對城市和區域發展構成威脅和危害。人為災害是由人類的各種活動引起的事故性災害,最突出的是城市火災與爆炸、交通事故等。這類災害經常發生。戰爭是另一種人為災害。城市是國家或一定地區的政治經濟中心,因此戰爭攻擊的首要目標是有影響的、重要的城市。2001年美國發生9·11事件後,人為因素造成的恐怖事件等新的致災因素也引起人們的關注。城市防災規劃 城市規劃中的綜合防災規劃,主要包括城市消防規劃、城市防洪規劃、城市抗震規劃和城市人防規劃等。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城市的自然環境、災害類別和城市地位,確定城市消防、防洪、防地質災害、防地震災害、人防等各項防災、減災設施的設防標準,合理確定各項防災設施的等級、規模,科學地布局各項防災設施,制定保護管理對策和措施,建構城市防災生命線系統。城市綜合防災規劃的制訂要點:科學選擇城市發展用地 對擬選為城市發展的用地,查清其工程的地質、水文地質情況,劃出不同頻率的洪水水位線和滑坡、斷諒和歸層、熔岩等位置及影響範圍;查清地下礦藏位置及其開採時對幾嚷幾地面的波及範圍;在此基礎上作出對城市土地適用性的評定,避免城市建設在不宜建設的地區,防止災害發生。因地制宜安排城市建設用地 要做到:①對城市安全產生威脅的危險品倉庫和易燃易爆的工廠,應安排在與居住區有一定距離的獨立地段。②在市區安排足夠的綠化用地、廣場等開闊的空間,儘量均衡分布,以供居民緊急避災時使用。③對城市生命線工程設施建設用地的安排,要有利於抗災、防災,並加以重點保護。交通便暢 城市內部和對外聯繫的道路系統,都要便捷暢通,保證為災害發生時和災後救援時提供暢通的運輸條件。統籌規劃 合理開發利用地下各層空間和地下設施的建設,從平面和縱向上進行統一規劃,綜合安排。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防災技術規範和標準。城市減災管理 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成剃艱櫃謎功的城市減災管理要素包括:統一的城市減災工作領導機構、綜合減災信息系統及相關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統一的城市救援應急指揮中心及一元化的應急指揮系統、完善的城市應急處置的預案體系等。減災管理要堅持的原則是:①以人為本,重點在於減少和降低對人類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和危害。②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③分級管理。一方面要對災害分級,不同等級的災害配置不同重要度的應急措施;另一方面,從城市減災的快速反應及防範應對出發,堅持“區域減災”,實施市區和區(縣)的兩級管理。④專業救援為主、公眾救援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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