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沿線地區規劃設計導則》已公布。《導則》提出通過開發強度及人口的非均等化控制,力爭特大城市在城市新建地區實現50%以上的城市人口和通勤交通需求分布在軌道影響區範圍內。
《導則》提出,各城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及軌道交通線網規劃時,應充分結合軌道線網規劃,最佳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實現城市人口與就業崗位沿軌道交通廊道集約布局;在軌道建設規劃階段,應協同規劃軌道沿線建設用地,完善各站點公共設施和交通設施布局,以組織城市生活為目的,使市民可以結合換乘,完成購物、娛樂、接送小孩、用餐、繼續教育等日常活動;在軌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通過一體化設計,統籌布局軌道站點與周邊建築、地下空間,結合軌道交通站點,進行上蓋物業開發,建設小街坊、步行街區,實現軌道交通與地面公共運輸的無縫銜接,實現軌道站點與周邊用地功能與空間的協同發展,推進城市緊湊集約發展,提高城市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