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製圖標準

城市規劃製圖標準

《城市規劃製圖標準》是2003-11-1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城市規劃製圖標準添加概述  
  • 作者: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 ISBN:1511217294
  • 頁數:40
  • 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11-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章節選,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根據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計標函(1987)第78號文的要求,《城市規劃製圖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標準。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城市規劃各種圖紙的具體製圖要求;3.城市規劃的用地圖例、規劃要素圖例。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圖書目錄

1 總則
2 一般規定
2.1 圖紙分類和應包括的內容
2.2 圖題
2.3 圖界
2.4 指北針與風象玫瑰
2.5 比例、比例尺
2.6 規劃期限
2.7 圖例
2.8 署名
2.9 編繪日期
2.10 圖示
2.11 文字與說明
2.12 圖幅規格
2.13 圖號順序

文章節選

2 一般規定
2.1 圖紙分類和應包括的內容
2.1.1 城市規劃圖紙可分為現狀圖、規劃圖、分析圖三類。
2.1.2 城市規劃的現狀圖應是記錄規劃工作起始時的城市狀態的圖紙,並應包括城市用地現狀圖與各專項現狀圖。
2.1.3 城市規劃的規劃圖應是反映規劃意圖和城市規劃各階段規劃狀態的圖紙。
2.1.4 本《標準》不對分析圖的製圖做出規定。
2.1.5 城市總體規劃圖應有圖題、圖界、指北針、風象玫瑰、比例、比例尺、規劃期限、圖例、署名、編制日期、圖示等。
2.2 圖題
2.2.1 圖題應是各類城市規劃圖的標題。城市規劃圖紙均應書寫圖題。
2.2.2 有圖示的城市規劃圖,應填寫圖示內的圖名並應書寫圖題。
2.2.3 圖題的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主題)、圖名(副題)。副題的字號宜小於主題的字號。
2.2.4 圖題宜橫寫,不應遮蓋圖紙中現狀與規劃的實質內容。位置應選在圖紙的上方正中,圖紙的左上側或右上側。不應放在圖紙內容的中間或圖紙內容的下方。
2.3 圖界
2.3.1 圖界應是城市規劃圖的幅面內應涵蓋的用地範圍。所有城市規劃的現狀圖和規劃圖,都應涵蓋規劃用地的全部範圍、周鄰用地的直接關聯範圍和該城市規劃圖按規定應包含的規劃內容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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