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規劃碩士
- 外文名:Master of Urban Planning
- 簡稱:MUP
- 學位類別:專業碩士
- 特點:突出城市規劃實踐導向
簡介
人才培養
培養目標
培養過程
- 專業課程學習1-1.5年,各課程重視和加強與城市規劃實踐的關聯性,培養學生的城市規劃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的實務能力;
- 專業實習0.5-1年,確保每位學生都能夠在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進行至少為期六個月的專業實習,並由相關單位出具專業實習證明;
- 學位論文工作0.5-1年,學位論文應當面向城市規劃實踐中的案例研究,或與較為重要規劃設計項目相結合,著重體現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理論、方法和技術,分析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學位論文由兩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評閱,其中必須有一位來自校外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位論文的答辯委員會由至少三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位來自校外的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或城市規劃設計機構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課程設定
師資結構
論文要求
學位授予
報考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 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 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 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發展前景
招生考試
考試科目
序號 | 科目 | 考試類型 | 備註 |
---|---|---|---|
1 | 政治理論 | 全國統考 | |
2 | 英語一 | 全國統考 | |
3 | 城市規劃基礎 | 招生院校組織命題和考試 | 考試內容包括:城市規劃原理、中外城市建設史、區域發展與規劃、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等。以簡答題、論述題為主要題型,考卷滿分為150分。 |
4 | “城市規劃設計”或“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招生院校組織命題和考試 | 其中未被選擇為初試的科目則作為複試階段的考試內容。(1) “城市規劃設計”考試內容:以快題設計形式完成城市局部地區(用地範圍一般為20-30公頃)的詳細規劃或城市設計。考試時間為三小時,考卷滿分為150分。(2)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考試內容,根據招生院校的專業特色和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要求,在以下三種類型中選擇一種類型組織考試,考試科目名稱與具體內容由各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簡章時確定,但應符合以下類型劃分中的相關科目要求:類型一:以建築學和城市設計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類型二:以城市道路與交通規劃和城市工程系統規劃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類型三:以城市經濟學、城市社會學、城市地理學、城市環境生態學等為主的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參考資料 |
招生單位
序號 | 招生單位 | 所在地 | 院校特性 | 研究生院 | 自劃線院校 | 博士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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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市 | 985,211 | √ | √ | √ | |
2 | 211 | √ | ||||
3 | √ | |||||
4 | 天津市 | 985,211 | √ | √ | √ | |
5 | 遼寧省 | 985,211 | √ | √ | √ | |
6 | √ | |||||
7 | 黑龍江省 | 985,211 | √ | √ | √ | |
8 | 上海市 | 985,211 | √ | √ | √ | |
9 | 江蘇省 | 985,211 | √ | √ | √ | |
10 | 985,211 | √ | √ | √ | ||
11 | √ | |||||
12 | ||||||
13 | 浙江省 | 985,211 | √ | √ | √ | |
14 | 安徽省 | |||||
15 | 江西省 | √ | ||||
16 | 山東省 | √ | ||||
17 | 湖北省 | 985,211 | √ | √ | √ | |
18 | 985,211 | √ | √ | √ | ||
19 | 湖南省 | 985,211 | √ | √ | √ | |
20 | 985,211 | √ | √ | √ | ||
21 | 廣東省 | 985,211 | √ | √ | √ | |
22 | √ | |||||
23 | 重慶市 | 985,211 | √ | √ | √ | |
24 | 四川省 | 211 | √ | √ | ||
25 | 雲南省 | √ | ||||
26 | 陝西省 | 211 | √ | |||
27 | √ | |||||
28 | 甘肅省 | √ | ||||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