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征納審計亦稱“城建稅征納審計”。對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三稅”稅額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城市維護建設稅征納審計亦稱“城建稅征納審計”。對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三稅”稅額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城市維護建設稅征納審計亦稱“城建稅征納審計”。對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三稅”稅額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其主要內容: (1)課稅對象是否包括“三稅”全部,有無只計徵實繳的產...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徵:一、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同時繳納;二、加強城市的維護...
1、應交稅費內容真實性的審計:①增值稅內容是否真實;②營業稅內容是否真實;③消費稅內容是否真實;④所得稅內容是否真實;⑤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否真實。2、應交稅費計稅依據的合規性審計:①增值稅是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我國...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國家預算內資金,各城市都要將這項資金納入預算,由財政部門會同城建部門負責籌集、分配。在財政部門確定資金分配預算後,由城建部門負責制訂使用計畫,組織實施,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負責監督。……”。“有關全國的城市...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資企業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即對外資企業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統一內外資企業城市...
納稅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在地的稅率計算徵收。第五條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金額較小的納稅人,由各區、縣(自治縣、市)地方稅務局審定,可根據情況按季或半年計算徵收。第六條納稅人被查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
2022年7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7件和修改5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發布,宣布廢止《江西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細則全文 江西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 (1985年6月26日贛府發〔1985〕59號公布1998年2月17日江西省人民...
貴州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 (1985年3月13日黔府〔1985〕20號)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的規定製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開徵範圍,在城市、縣城和農村開徵。城市:指經國務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9條規定,制定《河北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於1985年5月20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根據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號修訂。《實施細則》共8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是指納稅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額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之間的比率。現行城建稅根據納稅人所在地不同,設定了三檔差別比例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
貴陽市城市維護建設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是一項由貴陽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發布單位】82205 【發布文號】築發[1985]4號 【生效日期】1985-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貴陽市城市維護建設稅徵收管理暫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維護建設稅施行細則 (1985年3月26日寧政發〔1985〕41號公布 根據2007年10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本細則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江蘇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省人民政府已以蘇政發[1985]60號通知頒布。現將我市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市區的範圍,包括棲霞、雨花台、浦口、大廠區。在此範圍內的鄉鎮企業、農民個體經營戶、農民...
《安徽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是1985年頒布的地方法規。出台背景 【發布單位】812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5-03-12 【生效日期】1985-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檔案內容 安徽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