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結構學說
- 1:同心圓學說
- 2:扇形學說
- 3:多核心學說
同心圓學說
同心圓學說是由美國社會學家伯吉斯在1923年提出的。這個模型的提出是以芝加哥城為基礎的。1871年芝加哥遭到一場大火,幾乎有1/3的建築區成為平地,其核心區全部被燒毀。重建城市的空間結構呈同心圓式,隨著貧富的差異,住宅區才出現分異。城市可劃分為5個圈層。
過渡區原先為高級住宅區,各類政府機構多位於此,後來因商業、工業等的不斷侵入,環境質量顯著下降。通勤居民區是沿交通幹線發展起來的,大多數人使用通勤月票上下班。
該學說揭示了城市土地利用的價值分帶:中心商務區土地利用層次最高;越靠近中心商務區,土地利用集約程度最高;越往城市外圍,地租地價就越低。同心圓模式的優點是反映了一元結構城市的特點,動態分析了城市地域結構的變化。例如過渡帶內初期是住宅用地,後由於商業和輕工業的侵入,環境惡化後成為新來移民暫時居住的地帶。
這一帶內的居民在有條件時,就會遷到工人住宅帶,這裡環境稍好,且離工作地不太遠。但該模式一個明顯的缺點就是過於理想化,形狀很規則,對其他重要因素如城市交通作用考慮太少。
扇形學說
扇形學說是由霍伊特綜合了64個城市的房租調查資料後於1939年提出的,這個模式的突出特點之一是考慮了交通作用對功能區的影響。輻射狀的交通線路為高級住宅區的發展提供了便利,使得高租金的住宅區不再是呈圓環狀分布,而是呈扇形向外發展。
扇形模式另一特點是各級住宅區也不再呈同心圓狀,而是中級住宅區位於高級住宅區的兩側,低級住宅區位於中級住宅區與工業區之間,或位於高級住宅區的相反方向上。換句話說,高級住宅區與低級住宅區不會相鄰為伴,總是隔著中級住宅區。
扇形學說在同心圓學說的基礎上,重點考慮了聯結中心商務區的放射狀交通幹線的影響。城市土地利用分區,是由中心商務區向外放射形成不同職能的楔形地帶。
交通幹線兩側租地價較高,楔形外部為低收入住宅區。該學說具有動態性,使城市地域結構變化易於調整,城市活動可沿楔形向外擴展
扇形模式是總結較多城市的客觀情況而抽象出來的,所以適用於較多的城市。但這個模式還有許多缺陷:一是過分強調財富在城市空間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二是未對扇形下明確的定義;三是建立在租金的基礎上,忽視了其他社會經濟因素對形成城市內部地域結構所起的重要作用。
多核心學說
多核心學說是由哈里斯和烏爾曼於1945年提出的。他們認為,一個城市地域結構的形成遵循了以下原則:(1)各種功能活動都需要某種特定的要求和特殊的區位條件,如工業區要有方便的交通,住宅區需要大片的空地;(2)有些相關功能區布置在一起,可獲得外部規模經濟效益,如銀行和珠寶店就可就近建設;(3)有些相互妨礙的功能區不會在同一地點出現,如高級住宅區與有污染的工業區就應隔開一定的距離;(4)有些功能活動受其他條件的限制,不得不捨棄最佳區位。如家具店因占地面積太大,為了避免支付中心商業區的高地租,常聚集在地租較低的邊緣地區。
大城市並非依託單一核心發展,而是圍繞著幾個核心形成中心商務區、批發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和郊區,以及相對獨立的衛星城鎮等多種功能區,並由它們共同組成城市地域。
中心商務區是城市的核心。但城市還存在著次一級的支配中心,它們都有各自的吸引範圍。城市的多核心構成城市的眾多生長點,交通區位最好的地域可以形成中心商務區。
多核心模式的突出優點是涉及到城市地域發展的多元結構,考慮的因素較多,比前兩個模式在結構上顯得複雜,而且功能區的布局並無一定的序列,大小也不一樣,富有彈性,比較接近實際。其缺點是對多核心間的職能聯繫和不同等級的核心在城市總體發展中的地位重視不夠,尚不足以解釋城市內部的結構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