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供應城市使用的不同燃氣,按適當比例摻混,使之符合質量指標。有時也需要摻入非燃氣體,如氮或空氣。各種燃氣分別由若干可燃組分(氫、一氧化碳、各種氣態烴等)和非燃組分(二氧化碳、氮、氧等)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燃氣質量調整
- 摻混:按適當比例
- 需要:摻入非燃氣體,如氮或空氣
- 要素:發熱量(H)和燃氣的比重(S)
正文
發熱量(H)和燃氣的比重(S),是決定燃具熱輸出的兩個重要因素。為便於衡量這兩個參數的作用,可以華白指數(W)判定:火焰穩定性則主要取決於火焰傳播速度。因此,華白指數和火焰傳播速度是燃氣分類和控制質量的基本指標。
當城市燃氣採用單一氣源時,比重和火焰傳播速度的波動值一般都在允許範圍之內。因此,只需對發熱量稍加調整。但以多種燃氣混合輸配時,要通過分析計算,選擇有可能混配合格的燃氣作為配合的原料氣。多種燃氣的混配調整工作比較複雜,須採用自動分析、測定和調節設備進行過程的連續控制和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