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旅遊集散中心等級劃分與評定

城市旅遊集散中心等級劃分與評定是中國旅遊行業標準,編號為LB/T 010- 2011,指規定城市旅遊集散中心設施與服務的基本要求以及等級劃分的依據和條件,適用於經往冊設立的城市旅爵集散中心。它是由國家旅遊局於2011年2月1日發布,2011年6月1日開始實施。本標準按照給出的規則起草,由國家旅遊局提出,由全國旅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10)日口,標準起草單位包括浙江苕苑旅遊規劃設計研究中心,杭州旅遊集散中心。

為適應散客市場比重越來越大的旅遊新形勢,完善城市公共職能,我國多省、市先後設立了城市旅遊集散中心。編制該標準的目的就是完善城市旅遊集散中心的基礎設施,提高、規範服務水平,更好地促進城市旅遊集散中心健康發展。該標準對城市旅遊集散中心、旅遊集散服務、旅遊諮詢服務、旅遊換乘服務等術語進行了界定,包括城市旅遊集散中心的等級劃分與依據、基本條件,一級城市旅遊集散中心劃分條件,二級城市旅遊集散中心劃分條件,三級城市旅遊集散中心劃分條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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