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文明測評

城市公共文明測評是依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中央文明辦將對城市公共環境、公共秩序、人際交往、公益行動等最能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項目進行測評,同時,將道德模範評選表彰,以及社會志願服務等中央文明委部署的重點工作納入測評內容。測評採取實地考察、入戶調查和材料審核三種方式進行。

測評項目及具體測評內容
公共場所道德
1,公共場所無亂扔雜物,隨地吐痰,損壞花草樹木,吵架,鬥毆等不文明行為;
2,設有禁菸標誌的公共場所無吸菸現象;
3,影劇院,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會場等場所安靜,文明,秩序良好,無大聲喧譁,污言穢語,嬉戲吵鬧現象.
市民交通行為
1,交通遵章率達標;
2,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無闖紅燈,亂穿馬路現象;
3,排隊候車,依次上,下車.
公共設施維護
1,公用電話,信箱,報欄,座椅,窨井等公共設施得到精心保護,無人為弄髒,損壞現象;
2,公共設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人際互助1,公車上為老,弱,病,殘,孕及懷抱嬰兒者主動讓座;
2,友善對待外來人員,耐心熱情回答陌生人的詢問;
3,孤,老,殘,弱者得到志願服務.
見義勇為
1,鼓勵市民見義勇為,保障見義勇為者的利益;
2,宣傳表彰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與集體;
3,市民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贊同與支持率高;
慈善捐助
1,有專門的慈善捐助機構(包括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點),專款專用;
2,有經常性的社會捐贈活動,特殊困難人群普遍得到救助;
3,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慈善捐助活動,形成機制.
志願者組織與活動1,建立由文明辦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志願者活動領導機構;
2,建立市民廣泛參與的各類志願者組織;
3,建立志願者註冊登記制度,註冊志願者人數占城市人口總數的比例≥8%;
4,採取有力措施,組織市民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社會志願服務活動.
公益活動1,黨政機關帶頭參加幫扶活動;
2,市民種綠,護綠活動參與率高
3,市民對捐獻骨髓,器官等行為的認同率比較高
人際關係
1,社區人際關係融洽;
2,單位勞動關係和諧;
3,家庭關係和睦.
道德模範
1,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規範化,制度化;
2,制定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範的辦法,形成長效機制;
3,運用新聞媒體,文藝創作等多種形式,採取座談會,報告會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道德模範的先進事跡,在工廠,農村,社區,校園等城鄉基層,形成學習,崇尚和爭當道德模範的濃厚氛圍;
4,發揮道德模範榜樣作用,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5,社會各界對評選表彰結果的認同率≥80%.
主要大街和重點地區面貌
1,無違章搭建現象,門前責任制落實到位;
2,無違規違章占道經營現象,衛生狀況良好;
3,無盯人拉客,盯人散發小廣告現象;
4,無亂張貼,亂塗寫,亂設廣告牌和單位銘牌現象.
交通秩序與管理
3,無非法營運車輛和爭搶客源現象;
4,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空氣污染指數
全年空氣優良率>85%.
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100%且市區內無劣V類水質
公共圖書館
1,市轄區域內有面向社會的二級以上圖書館,館內設立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閱覽室;
2,建有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層服務點;
3,鄉鎮,街道基層服務點覆蓋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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