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熱

城市供熱包括生產和生活用熱兩個方面,採用什麼方式滿足用熱需要,這與全國具體城市的能源構成、熱源消費狀況有關,同時也取決於國家的經濟水平及不同供熱方式的技術經濟效果。

我國城市供熱基本上有三種供熱方式:第一種供熱方式為集中供熱方式。城市集中供熱可由熱電廠或區域鍋爐房實現。集中供熱由城市統一規劃,在工業比較集中的地區,建設適當規模的熱電廠,既發電又供熱,同時滿足生產和生活的需要。這種熱電聯產的集中供熱方式,供熱的熱效率包括熱網損失在內高達88%,比採取小鍋爐房供熱效率提高30%左右。區域鍋爐房內都裝置大容量高效率的蒸汽鍋爐或熱水鍋爐,向城市各類用戶供應生產和生活用熱。用區域鍋爐房代替分散小型鍋爐供熱,能節約燃料,改善供熱質量,減少對大氣的污染。區域鍋爐房的熱能利用效率通常低於熱電廠,規模和場地的選擇比較靈活,投資比建熱電廠少,建設周期短,是目前城市集中供熱的一種主要方式。第二種供熱方式為獨用鍋爐房供熱方式。由工廠、企業、住宅區和辦公樓等公共建築自建小鍋爐房供熱,也是我國目前城市最主要的供熱方式。分散供熱的小鍋爐一般噸位都比較小,熱效率低,大都在40~60%,是冬季城市環境的主要污染源。第三種供熱方式為分散供熱方式。我國北方採暖地區,一家一戶直接用煤爐燒煤供熱採暖,至今仍占90%以上。這種供熱方式既污染環境又浪費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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