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記事
明洪武三年(公元137O年),明廷正式規定了各府、州、縣城隍神的等級。太原府的城隍神列屬為“公”,名曰“威靈公”。就在這年,太原大興土木,
新建了這座城隍廟。然而洪武間創建的城隍廟,在嘉靖十八年秋九月二十日毀之於香火,規模與形制已不得而知。我們所講的這座城隍廟是嘉靖十九年六月在其廢墟上新建的。新建的城隍廟,殿宇飛甍,檐椽高喙,斗拱飛昂,規模恢宏。高大的廟門兩邊,各有牌樓一座,左樓坊額曰“靈通元造”,右樓坊額曰“澤庇蒼生”。廟門正南面隔街建有富麗堂皇的“樂樓”,供城隍神娛樂看戲。步入廟內則為四進院落,前院建有享亭,是供奉祭祀的場所。再次為正殿,是城隍神辦公的地方。再次為寢殿,是城隍神及家眷休息的地方。至於兩底配殿,均塑有陰司地獄各處,神象猙獰,面目可怖,同常人一般大小。整個
廟宇的後院,是一個開闊的花園,園中花草茂盛,菜蔬飄香。
名稱來源
依據當時的規定,凡新任太原府的知府及其它地方官,上任之始必先要祭拜城隍,當晚住廟院致齋館,夜間還須齋食沐浴舉行對城隍起誓的儀式。凡誓有既定程式、內容,大約為“毋敢傾僚陷吏,暴虐小民,期神之祥而佐其不逮”,至次日天明方可正式入衙上任。按祭祀規矩,每年的三月之望(十五日)為大祭城隍之日。
是時,由太原知府或由知府責成其他官員,親臨廟中祭以“羊一、帛一、爵三”。據《陽曲縣誌·志余》所載,在城隍廟山門之東牆壁,原嵌有“晉溪隱君家訓石刻”一通。時人稱之為“家訓碑”,碑文280餘字,通篇都是教育後人晚輩,如何作人,如何處事。字裡行間流溢著我國古人作人做事的標準,散發著那個時代的濃鬱氣息。從這短短的文字中,可以看出華夏仁人淳樸、誠厚、篤實和助人為樂的優良傳統。此碑現珍藏於太原雙塔永祚寺。民國二年(公元1912年),太原軍政府除舊布新,革除傳統封建祭祀,城隍廟被廢棄,廟院被利用開辦了太原第一座生產棉毛織品的輕紡工業企業——平民工廠。據當時的有關資產記載,及至民國35年時,平民工廠“年產各種布呢二千餘匹,提花毯一萬塊,線襪五千打,時鞋八千對,毛巾三百打”,資本達大洋五萬。城隍廟改建為平民工廠之後,城隍廟街也失去其做為街名的最初意義,送去掉廟字,以城隍兩字的諧音“成方”為新名,更名為“成方街”。後來,又以成方的諧音“城坊”為名,改作“城坊街”,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