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統計局

城口縣統計局

城口縣統計局是城口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職能部門。基本任務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負責全縣統計工作的管理、協調、檢查和統計業務的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口縣統計局
  • 所屬地區:城口縣
  • 管理範圍:統計
  • 屬性:政府機關
成立時間,職能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核算監測科,工業投資科,農經服務科,普查法規科,地圖信息,

成立時間

縣統計局成立於1964年,2001年9月與計委合併,2002年1月獨立成政府組成部門。現有四科一室兩隊(辦公室、核算監測科、工業投資科、農經服務科、普查法規科、社會經濟調查隊、統計執法隊),核定編制22名(行政編制6名、參公事業編制8名、事業編制8名),現有在職人員15人,退休人員7人。

職能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縣統計工作職能,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和市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縣級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改革發展規劃。
(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承辦統計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依法對涉外調查事務、民間統計進行監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導鄉鎮、街道、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按照市統計局及縣委、縣政府的統一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情縣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按照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要求,核算全縣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六)組織實施全縣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等統計數據。
(七)建立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加強對全縣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建立健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街道、部門的考核評價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設和管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資料庫和數據中心;組織制定全縣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協助鄉鎮、街道、部門管理統計工作人員;促進全縣統計人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資格考核、職務評聘、從業資格評定等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工作合作交流。
(十二)承擔應急救援相關職責。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政務信息、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精神文明、黨建、綜治等各項創建工作;承擔接待、扶貧、安全、保密、信訪、對外聯繫、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統計文化建設;負責統計信息網路管理和更新;負責機關檔案管理。
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核、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等進行組織管理;負責全縣統計系統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全縣統計隊伍組織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政府採購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本局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完成機關財務統計上報工作,承擔應急救援相關職責。
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城編髮〔2009〕18號檔案規定職責;負責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行政審批服務收費具體項目的辦理。

核算監測科

負責對外提供全縣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對全縣統計數據發布的規範管理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編輯、出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統計資料;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核算全縣生產總值;組織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和相關領域核算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建立健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監測與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和統計預警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供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街道和部門的考核評價工作。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制度、國家和地方統計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全縣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工作;指導協調鄉鎮、街道、部門開展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統計資料庫和網路基本標準、運行規則;負責全縣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建設全縣統計資料庫和統計數據中心;負責有關統計調查的數據、統計數據資源管理和統計數據及信息系統安全;負責全縣統計信息網路系統運行的技術支持;指導鄉鎮、街道、部門的統計信息化建設。

工業投資科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工業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街道、部門(行業)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經濟效益考核評價工作;研究和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能源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部門(行業)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全縣節能降耗統計監測和評價工作;研究和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建築業的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街道、部門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研究和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農經服務科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三農”工作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街道、部門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研究和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產值和中間消耗統計調查;實施農林漁業(全面)統計報表制度,包括農作物生產全面統計;實施種植業抽樣調查和農產品價格調查;實施全縣農村經濟問題和農村全面小康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畜牧業統計調查,包括主要畜禽監測統計工作,畜牧業生產全面統計工作;完成全縣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單位能源消耗統計;負責“百強鎮”和農業生產化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總量統計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情況等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街道、部門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研究和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交通運輸、倉儲業和郵電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服務業的統計工作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普查法規科

負責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鄉鎮、街道、部門開展各項普查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普查有關數據和資料,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
負責國家和地方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會同公、檢、法、司、紀委、監察等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社會發展、科技等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街道、部門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組織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執行情況統計監測;研究和實施本專業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有關人口、勞動力和勞動收入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街道、部門本專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研究和實施本專業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北大街45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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