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旅遊局

城口縣旅遊局

負責國內旅行社的設立和變更登記的初審旅行社門市部設立變更登記的審批工作;負責三星級及以下旅遊飯店的評定、覆核和四星級及以上旅遊飯店的初評、推薦工作;負責2A級及以下旅遊景區的評定、覆核和3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的初評、推薦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口縣旅遊局
  • 所屬地區:城口縣
  • 管理範圍:旅遊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協調全縣城鄉旅遊經濟發展,編制全縣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指導鄉鎮、街道旅遊經濟發展工作。
(二)貫徹執行旅遊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
(三)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整合、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按照全縣旅遊發展規劃,對旅遊設施建設、旅遊景區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批提出建議。
(四)制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和行銷戰略、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旅遊節慶活動;承辦全縣旅遊投資促進、旅遊建設項目策劃等工作。
(五)特色旅遊商品開發行銷;引導旅遊休閒度假。
(六)
(七)組織實施旅遊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八)參與市上組織的國際旅遊交流與合作;負責對旅行社(出境、入境和國內游)的監督管理。
(九)承擔規範全縣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十)負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推進全縣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
(十一)統籌、協調全縣假日旅遊工作及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二)制定全縣旅遊人才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職業培訓、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吳勇,主持旅遊局全面工作。分管旅遊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爭資立項和旅遊招商引資等工作。
副局長:陳宏,協助分管旅遊局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及各項創建、旅遊協會、幫鄉扶貧、景區創建和全縣星級飯店的評定工作;協助分管旅遊宣傳、發展規劃、信息調研與文秘、行業安全與質量監督、教育培訓和群團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信息、統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工作; 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國家和重慶市旅遊結構調整資金的申報、管理,會同財政部門對縣級旅遊結構調整資金進行管理;會同國家指定的金融部門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政工、財務工作。
(二)旅遊質量監督管理科(掛行政審批服務科、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宣傳貫徹旅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全縣旅遊行業政策研究、旅遊新業態調研和促進發展政策的制定及其他重要檔案起草工作;承辦旅遊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受理旅遊投訴;負責最佳(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有關旅遊標準實施工作;推行旅遊從業人員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監督檢查;依法負責星級飯店和景區質量等級的評定、覆核、初評及日常監督工作;負責國內旅行社設立的初審、變更登記和旅行社門市部的審批、管理;負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組織協調假日旅遊相關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管理、綜合協調和旅遊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旅遊政風行風評議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城編髮〔2009〕18號檔案規定職責;負責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行政審批服務收費具體項目的辦理。
(三)旅遊行銷開發科
負責研究起草全縣旅遊業的發展戰略、區域旅遊合作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協助鄉鎮、街道旅遊發展規劃和景區開發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和協調旅遊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指導旅遊景區景點的策劃、開發,旅遊線路的設計、包裝、推廣;負責旅遊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審批和建議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旅遊商品的策劃、規劃和推介工作;負責全縣旅遊商品的認定工作;組織指導旅遊商品研發機構與旅遊商品生產經營企業對全縣旅遊商品的研發、生產;組織指導全縣旅遊商品品牌創新和行銷;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旅遊宣傳促銷和旅遊投資促進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縣內旅遊節慶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重慶市城口縣 
城口縣旅遊事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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