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橋區物價局

主管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違法案件和價格違法案件及不正當價格(收費)行為的查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埇橋區物價局
  • 地點:埇橋區
  • 類型: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機構設定,

主要領導

局 長:范 勇
副局長:胡亞東 解 偉
紀檢組長:張桂華

主要職責

2、主管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審核、變更、註銷《安徽省收費許可證》。組織實施收費年審工作。
3、按照定價目錄規定的許可權對全區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依法實施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收費)進行監測,監控和監督指導。
4、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定期向省物價局、國家計委直報我區主要農產品價格成本、農戶儲糧、農資購買和種植意向等情況的調查、分析材料。
6、負責市場價格監測、監控,定期向上級物價部門報送我區市場主要農副產品、工業品價格信息、價格走勢及價格調控的建議。
7、主管全區涉案物品的價格鑑證及道路交通事故車物定損等價格評估、認證工作。
8、指導、監督區屬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的價格(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價格(收費)爭議。
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范勇同志主持全面工作。直管部門:局辦公室。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鬍亞東同志分管價格檢查、舉報工作、涉企收費和民生價格監管,負責局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協調、落實黨委系列所下達的有關工作任務。分管部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股、價格管理股。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解偉同志分管涉農收費監管和價格服務以及明碼標價、計畫生育、信訪工作;協管涉企收費和民生價格監管工作;負責聯繫、協調、落實政府系列所下達的有關工作任務。分管部門:價格監測中心、成本監審調查隊、市區物價管理所、鄉鎮價格管理所;協管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股和價格管理股。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桂華同志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黨風廉政、依法行政、價格宣傳以及價格鑑證、認證工作;協管價格檢查、舉報投訴案件查處以及黨委系列有關工作任務的落實。分管部門:綜合法規股、價格認證中心;協管部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職 責:協助管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全區物價工作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草擬綜合性檔案、編制《簡報》;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人事勞資、財務、車輛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價格管理股
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管理的商品價格改革方案,管理主要農副產品、工業產品、房地產等價格;制定、調整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審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並對其市場價格動態進行調查研究和市場價格監測;協調處理有關價格事宜。
負責實施國家管理的服務價格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全區公用事業價格、經營性服務收費和中價服務價格(收費);負責全區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對放開的服務價格(收費)工作進行指導。
3、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性收費管理股
職責:負責管理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制定、調整負責《收費許可證》、《收費監督卡》管理;治理亂收費;指導全區國家機關及公益事業管理及年審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收費年審;協調處理收費爭議。
4、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職 責:(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法規和價格監督檢查的法規、規章,並對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及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具體組織實施國家統一部署的全國性物價檢查和行業檢查;組織安排全區行業價格檢查和專項檢查;
(3)受委託查處中央、省、市駐區行政、事業、企業單位的價格違法行為;
(4)安排部署、組織指導全區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重要經營性收費、不正當價格行為和牟取暴利行為以及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工作;
(5)應訴被處罰單位不服處罰決定和上級物價檢查機構的複議決定而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
(6)負責起草我區價格監督檢查的規範性檔案;
(7)組織、指導全區市場檢查所、鄉鎮物價管理所開展價格監督活動;
(8)受理上級交辦、民眾舉報的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9)辦理上級機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價格成本調查隊
職 責:(1)貫徹執行價格政策法規,制定全區價格成本調查工作制度、計畫、方案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目錄。
(3)對列入區成本監審目錄和國家、省、市授權實行成本監審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定調價前期監審和定期監審工作。
(4)開展全區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產品成本的常規調查、專項調查和直報調查工作。
(5)建立主要農產品、重要商品、服務和收費價格成本資料庫,研究成本費用構成,分析成本費用變化趨勢,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6)組織全區農調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成本調查工作的考評。
(7)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6、價格認證中心
職責:(1)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與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
(2)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
(3)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主要包括依法對國有資產、房地產價格認證,對各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價格的認證,對抵押物、拍賣物、過期無主物、留置物及保險理賠物品的認證,對需要認證的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認證等;
(4)接受單位或當事人委託,對各類中價價格評估機構的結論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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