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瓦克夫法,關於瓦克夫事宜的基本法規。1946年頒布實施。旨在依法消除瓦克夫財產關係的混亂性,理順繼承制度與傳統瓦克夫制度的關係。全面修訂瓦克夫法,主要是:公益瓦克夫為永久性捐贈財物,沒有期限;家庭瓦克夫為暫時性用益權的轉讓,期限為兩代受益人或60年;原所有人有權部分或全部收回所贈財物(瓦克夫)或變更用益條件;原所有人的子女、父母、遺偶有權接受全部贈與(瓦克夫為贈與的一種形式),禁止以捐贈瓦克夫侵害合法繼承人的權益等。曾對黎巴嫩的有關立法有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