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式托換

坑式托換

建築物因基礎持力層差異較大,導致結構構件出現不同程度開裂,通過坑式托換技術對建築物進行地基加固處理,並對樁側、樁頂採取高壓注漿加固樁側土,施工期間的沉降觀測結果表明,坑式托換技術是一種既有建築物地基基礎加固行之有效的加固方式,其受力明確、加固效果顯著,加固施工引起的附加沉降變形不明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坑式托換
  • 外文名:Type in the pit
  • 學科:土木工程
  • 領域:建築
  • 特點:受力明確、加固效果顯著
  • 目的:地基加固處理
簡介,工程概況,地質條件,加固方案,施工期間沉降觀測,總結,

簡介

隨著我國工程項目建設發展,建築物各種複雜地基情況不斷出現,其中不乏因地基處理不當,地基沉降差大,導致建築物出現結構構件開裂等破壞現象,建築物本身的空間限制了機械設備的施工,坑式托換技術是解決此類問題的有效途徑之一。
托換技術是在20世紀30年代興起的,我國的相關地基處理技術規範也列入了托換技術。其中托換技術的具體方法包括基礎加寬和加深托換、樁式托換、基礎減壓和加壓相應托換、樹根樁托換、灌漿托換、糾偏托換等方法。

工程概況

工程為2層臨街商業樓,框架結構,獨立基礎,其中A軸地基標高為-2.5m,1~5軸獨立基礎尺寸為2.4m×2.4m,6軸獨立基礎尺寸為2.8m×3.4m,基礎持力層為回填地下車庫基坑時的填土,填土厚度約為4.6m,設計要求填土為2∶8夯實灰土,壓實係數不小於0.95;B 軸、C 軸基底標高-7.1m,基礎持力層④層黃土狀粉質粘土,該處地下部分為地下車庫。
因對填土處理不到位,土質鬆散,均勻性差,含水量較高,壓縮性高,導致該建築物梁、板及柱出現裂縫,部分填充牆存在開裂,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

地質條件

根據勘探結果,結合區域水文地質資料,本區地下水位埋深在48.0m以下,對基樁施工無影響。

加固方案

1 加固方案選擇
之前建設單位已經對該建築物進行了高壓注漿加固,但加固效果不理想;另外,該建築物主要用於交通銀行網點辦公,部分為餐飲店,加固施工不得在室內操作,不得影響其正常營業。考慮到各種因素,擬採用坑式托換技術進行加固處理,並對樁側填土進行高壓注漿處理。
2 樁頂荷載取值
根據結構設計單位提供參數,1~6軸與A軸交叉處的獨立基礎基底荷載情況。
3 坑式托換設計計算
(1) 初步設計參數
基樁設計樁頂標高為-2.5 m,樁徑為1 100mm(含鋼筋混凝土護壁厚度),樁長12.6m,樁中心線與框架柱中心線一致,樁端持力層為⑦層粉質粘土,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30,為防止混凝土乾縮導致樁頂與獨立基礎間出現縫隙,要求使用微膨脹性自流平混凝土。
(2) 承載力計算
根據《建築樁基技術規範》公式5.3.6及鑽孔地層分布計算單樁極限承載力,計算時考慮填土的不利影響。經計算,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標準值增刊李仕良等:坑式托換技術在既有建築地基加固中的套用為1 844.4kN,豎向承載力特徵值為922.2kN,承載力可滿足設計及要求(其中6軸與A軸交叉處的獨立基礎布設2根基樁)。
(3) 變形計算
變形計算主要考慮2個方面:一方面考慮地基加固施工對基礎持力層面積消弱所引起的附加沉降,另一方面地基基礎形式調整後建築物的最終沉降變形。
原設計建築物為獨立基礎,基底標高為-2.5m,基礎持力層為填土,壓縮層深度不超過-10.0m,經地基加固後建築物基礎形式調整為樁基礎,基樁樁端標高為-13.1m,超出了原壓縮層深度,勢必產生二次沉降變形。根據基底壓力準永久組合值、《建築樁基技術規範》、《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相關條款及岩土工程勘察報告,計算地基加固完成後各個獨立基礎沉降變形。
(4)樁側及樁頂高壓注漿
基樁上部樁周土為填土,結構鬆散,承載力低,遇水塌陷,為避免其對基樁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及減小其對基樁的下拉荷載,在基樁混凝土灌注完成2天后對樁側採取高壓注漿處理,每一標高為4孔,呈發散性布置,填土範圍內共布置3層,標高分別為-3.5m、-5.0m、-6.5m。另外因施工工藝局限性,基樁樁頂與獨立基礎間存在微小縫隙的隱患,在樁側高壓注漿的同時,對樁頂採取高壓注漿措施。

施工期間沉降觀測

本工程坑式托換施工期間去除基礎持力層面積率大,建築物無連梁、圈樑等縱向連線構件,整體性差,即使採取間隔施工也可能引起獨立基礎出現較大的附加沉降,甚至出現整體破壞。為確保建築物及施工安全、對加固效果做出評估,在地基加固施工及建築物使用過程中須對建築物進行沉降觀測,1軸~6軸框架柱上均設定了沉降觀測點,監測頻率為1次/天。
加固施工原計畫分3次完成,因現場條件限制,目前1軸、2軸上2根樁還未施工。實際的施工進度為:3軸、5軸2根樁為第1批,施工時間為第1~9天;4軸、6軸(其中1根)2根樁為第2批,施工時間為第10~15天;6軸(另外1根)1根樁為第3批,施工時間為第16~24天。第25~37天為施工間歇階段,對應上述施工進度將沉降觀測數據分為4個周期進行分析整理。
1)在3軸與5軸坑式托換施工期間,其對應沉降觀測點相對於其他觀測點未出現明顯的沉降變形過大;同樣在4軸與6軸(其中1根)坑式托換施工期間,其對應沉降觀測點相對於其他觀測點未出現明顯的沉降變形過大。也就是說坑式托換施工所引起的附加沉降不明顯。
2)在坑式托換施工完成後,隨著樁身混凝土土凝固沉降變形速率快速減小,幾近穩定。
3)3軸~6軸坑式托換施工完成後,1軸、2軸部分沉降還在繼續增大但速率明顯減小。

總結

坑式托換技術是一種既有建築物地基基礎加固行之有效的加固方式,其受力明確、加固效果顯著,可快速解決建築物不均勻沉降及承載力不足等問題。
坑式托換施工減小了建築物基礎持力層面積,地基應力會有所增加,但施工周期短,地基附加應力時效短,引起的附加沉降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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