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監督

地質監督是在甲方代表監督下的甲方駐井全權代表,全面負責現場生產管理,按契約條文規定組織協調承包單位的工作,對石油地質錄井的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等負責。

崗位要求,崗位職責,

崗位要求

要求:具有從事鑽井工程作業或負責指揮地質錄井作業1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現場經驗豐富。工作範圍和崗位職責如下:

崗位職責

1、地質監督上井前,到地質監督辦公室接受上井指令,詢問技術要求,領取鑽井地質設計書,收集鄰井及區域資料,領取辦公用品,
做好上井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即將前往某井工作的地質監督,要到該井所屬的項目經理部諮詢上井的工作要求及指令。
3、嚴格執行鑽井地質設計,若在實鑽過程中發現和設計有重大出入,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
4、每日定時向生產運行處、勘探事業部、開發事業部及地質監督辦公室等相關單位匯報現場地質生產情況,內容真實可靠。
5、認真進行地層對比,作好地質預告,卡準油層、取心層位及“A”點。
6、落實油氣水顯示,嚴格執行油層保護措施。
7、發現油氣顯示,必須及時向相應的項目經理部、地監辦或開發事業部鑽井部匯報並督促錄井隊及時編寫油氣顯示專報。
8、按時編寫地質月報並及時上交各相關部門。
9、對特殊複雜地層,如:鹽層、高壓水層、高壓鹽水層等要作出正確的對比和預測,並卡準這些特殊地層。
10、定期對錄井儀器、感測器進行檢查;對錄井隊人員素質進行考察並給予客觀的評價。
11、督查錄井隊對錄井資料採集與整理按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錄井資料採集與整理規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企業標準彙編《地質勘探(二)》及其它相關規範的實施情況。
12、定期審定各項錄井原始資料;負責岩心描述,指導、檢查、督促錄井隊地質師整改各項原始地質資料及岩心、岩屑的整理情況。
13、完鑽後,督促錄井隊在規定天數內向相關單位交出完井地質總結報告。
14、協調錄井隊與其它作業隊伍的關係。
1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16、完井後對井場定向、測井、錄井、鑽井、測試等服務單位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和地質意識作出書面綜合評價。
17、根據實鑽對比情況,向相關單位提出提前完鑽和加深鑽探的建議。
18、學習新技術、新工藝,並參加推廣工作。
19、嚴格執行工程項目管理部HSE的相關規定。
20、下井後應及時到地質監督辦公室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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