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出版規定

《地方綜合年鑑編纂出版規定(試行)》於2012年7月13日經中指組四屆三次會議通過,印發各地施行。它與中指組2008年9月印發的《地方志書質量規定》是姊妹篇。規定印發後,對於規範全國省、市、縣三級綜合年鑑的質量要求,提高三級綜合年鑑編纂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時間推移,作為試行文本,規定的一些條文也出現了一些不適應性,迫切需要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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