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族主義

地方民族主義亦稱“狹隘民族主義”,又稱非漢族優先主義,是一種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在政治上一切事務以少數民族利益為優先、認為少數民族在中國的優先權高於漢族的民族主義。[1][2] 按照馬列主義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階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地方民族主義是一種民族主義,在中國主要被認為歧視、壓迫、剝削漢族;限制、剝奪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的權利;強行改變漢族的風俗、語言、服飾等;武裝鎮壓漢族的反抗。[1][3][4]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序言中明確規定:“在維護民族團結的鬥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

基本介紹

定義,表現,消除,

定義

地方民族主義亦稱“狹隘民族主義”,是一種以孤立、保守、排外為特徵的民族主義。它往往表現為忽視民族團結在祖國統一大家庭中的地位,只看到本民族暫時的、局部的利益,懼怕先進事物,維護本民族中某些落後消極的東西,阻礙本民族的進步和發展。在我國少數民族地區,地方民族主義思想影響仍然存在,這種不利於祖國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因素,必須堅決克服。同時,我們也應當把少數民族的民族感情、民族習俗、民族文化與地方民族主義思想嚴格區別開來。在我國民族地區,這種地方民族主義的思想殘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還比較嚴重,甚至還出現地方大民族主義的現象,即作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民族,制定只有利於本民族的優惠政策。

表現

民族主義的一種表現。相對大民族主義而言。在多民族的國家的少數民族中,對待統一的國家和民族大家庭內其他民族的關係上表現出來的一種民族主義思想觀點,它是剝削階級思想在民族關係問題上的反映。這種思想在對待本地方內的比本民族小的其他少數民族的關係上則又往往表現為大民族主義。在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當民族壓迫制度被廢除,各民族內部的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在各民族中確立以後,地方民族主義已喪失其階級基礎。但是它的思想殘餘或思想影響將長期存在。
其主要表現是:忽視各民族團結在祖國大家庭中的重要性,力圖在本民族的狹隘範圍內閉關自守,各自為政;不適當地強調本民族的局部利益,忽視國家的整體利益;過分誇大本民族的特點,或以此為藉口,對於適用於本民族地區的中央的統一方針政策,不去積極貫徹執行;固步自封,忽視大民族和其他兄弟民族幫助的意義,對有利於各民族互相親近的東西,不是採取歡迎態度,而是強調人們的民族劃分,力圖使民族差別鞏固下來。一般說來,地方民族主義和大漢族主義一樣,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問題,採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和方法處理。防止和克服地方民族主義思想的殘餘或影響,以鞏固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乃是社會主義在思想戰線上長期任務。

消除

王恩茂司令員對此予以說明:“說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是打擊少數民族,完全是別有用心,挑撥民族關係。說這話的人只能說明他是民族分裂主義者,或者是同情民族分裂主義者。不能因為受到這種別有用心言論的影響,就不敢講反對民族分裂主義,不敢同民族分裂主義作鬥爭,讓民族分裂主義猖狂地活動。那必將會犯歷史性的不可彌補的錯誤”。
王恩茂進一步指出民族分裂主義有兩個反動綱領:一是鼓吹獨立,從祖國分裂出去;二是鼓吹民族仇恨、民族對立,反對別的民族,特別是仇漢反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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