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環評工作分級

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應根據建設項目所屬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以及建設項目場地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劃定評價工作等級。評價工作等級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每個等級的評價按其對應的技術要求開展評價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水環評工作分級
  • 分級:一級、二級和三級
  • 領域:地下水環評
  • 目的:確定建設項目地下水環評工作等級
  • 環境敏感程度:敏感、較敏感、不敏感
  • 意義:保護環境
劃分依據,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求,原則性要求,一級評價要求,二級評價要求,三級評價要求,其他技術要求,

劃分依據

確定建設項目所屬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
建設項目場地的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可分為敏感、較敏感、不敏感三級。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地,在建和規劃的水源地)准保護區;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國家或地方政府設定的與地下水環境相關的其他保護區,如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敏感。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地,在建和規劃的水源地)准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特殊地下水資源(如礦泉水、溫泉等)保護區以外的分布區以及分散式居民飲用水水源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級的環境敏感區,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較敏感。
上述地區之外的其他地區,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不敏感。
如建設項目場地的含水層(含水系統)處於補給區與徑流區或徑流區與排泄區的邊界時,則敏感程度上調一級。

建設項目評價工作等級

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見下圖。
地下水環評工作分級
圖1 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
對於利用廢棄鹽岩礦井洞穴或人工專製鹽岩洞穴、廢棄礦井巷道加水幕系統、人工硬岩洞庫加水幕系統、地質條件較好的含水層儲油、枯竭的油氣層儲油等形式的地下儲油 庫,危險廢物填埋場應進行一級評價,不按上述劃分評價工作等級。
當同一建設項目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場地時,各場地應分別判定評價工作等級,並按相應等級開展評價工作。
線性工程根據所涉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場位置(如輸油站、泵站、加油 站、機務段、服務站等)進行分段判定評價等級,並按相應等級分別開展評價工作。

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要求

原則性要求

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應充分利用已有的資料和數據,當已有的資料和數據不能滿足評價要求時,應開展相應評價等級要求的補充調查,必要時進行勘察試驗。

一級評價要求

詳細掌握調查評價區環境水文地質條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層結構及分布特徵、 地下水補徑排條件、地下水流場、地下水動態變化特徵、各含水層之間以及地表水與地下水 之間的水力聯繫等,詳細掌握調查評價區內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與規劃。
開展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詳細掌握調查評價區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和地下水動態監測信息,進行地下水環境現狀評價。
基本查清場地環境水文地質條件,有針對性地開展現場勘察試驗,確定場地包氣帶特徵及其防污性能。
採用數值法進行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對於不宜概化為等效多孔介質的地區,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適宜的預測方法。
預測評價應結合相應環保措施,針對可能的污染情景,預測污染物運移趨勢,評價建設項目對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
根據預測評價結果和場地包氣帶特徵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實可行的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畫,制定應急預案。

二級評價要求

基本掌握調查評價區的環境水文地質條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層結構及其分布特徵、地下水補徑排條件、地下水流場等。了解調查評價區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與規劃。
開展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基本掌握調查評價區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進行地下水環境現狀評價。
根據場地環境水文地質條件的掌握情況,有針對性地補充必要的現場勘察試驗。
根據建設項目特徵、水文地質條件及資料掌握情況,選擇採用數值法或解析法進行影響預測,預測污染物運移趨勢和對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
提出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措施與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畫。

三級評價要求

了解調查評價區和場地環境水文地質條件。
基本掌握調查評價區的地下水補徑排條件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採用解析法或類比分析法進行地下水影響分析與評價。
提出切實可行的環境保護措施與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畫。

其他技術要求

—級評價要求場地環境水文地質資料的調查精度應不低於1:10000比例尺,評價區的環境水文地質資料的調查精度應不低於1:50000比例尺。
二級評價環境水文地質資料的調查精度要求能夠清晰反映建設項目與環境敏感區、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的位置關係,並根據建設項目特點和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程度確定調查精 度,建議一般以不低於1:50000比例尺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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