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groundwater( HJ/T 164-2004 2004-12-09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groundwater
  • 實施標準:HJ/T 164-2004
  • 實施時間: 2004-12-09
  • 實質:規範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訂監測規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積極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掌握地下水環境質量,保護地下水水質,防治地下水污染,以保障人體健康,特制訂本技術規範。
本規範規定了地下水環境監測點網的布設與採樣、樣品管理、監測項目和監測方法、實驗室分析、監測數據的處理與上報、地下水環境監測質量保證等項工作的要求。
本規範適用於地下水的環境監測,包括向國家直接報送監測數據的國控監測井,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市(地)級、縣級控制監測井的背景值監測和污染控制監測。
本規範不適用於地下水熱水、礦水、鹽水和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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