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可采資源(允許開採量或可采量)是指通過技術經濟合理的提水工程。在整個開採期限內,水量不能減少,動水位不超過設計要求,水的理化性質變動在允許範圍內,不影響鄰近已有水源地的開採,不發生危害性工程地質現象等為前提,單位時間從單元含水層中能夠獲得的最大水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可采資源
- 外文名:Underground mining resources
- 別稱:允許開採量或可采量
- 屬性:資源
在整個開採期限內,水量不能減少,動水位不超過設計要求,水的理化性質變動在允許範圍內,不影響鄰近已有水源地的開採,不發生危害性工程地質現象等為前提,單位時間從單元含水層中能夠獲得的最大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