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款項

在途款項指基層徵收單已按規定徵收稅款,並已由國庫經收處辦理上解手續,但尚未到達支庫的款項。根據國:金庫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預算收入的入庫以達到支庫為準,繳入國庫經收處的款項不能算作正式入庫。經收處將所收款項通過專:銀行劃轉支庫,這期間的稅款反映為在途款。縣級稅務局在合計核算上,應設定“在途款項”科目,用於核算這一事項。其科E的借方記錄所有上解款項數,貸方記錄所有入庫數,平時餘額在借方,表示在途款項的實有數。年度終了辦理決策前應在年度清理期內,將其在途稅款全部清繳入庫,年終-般無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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