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國防體制

土耳其國防體制是根據土耳其憲法規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耳其國防體制
  • 國家:土耳其
  • 依據:土耳其憲法
土耳其國防體制,根據憲法規定,總統為全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國家安全委員會為最高國防決策機構,其成員包括總統、總理、總參謀長、國防部長、內政部長、外交部長、憲兵司令,總統任主席。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基本任務是,制定戰爭動員計畫、議決國家軍事政策和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最高軍事委員會為最高軍事決策機構,其成員包括總理、總參謀長及陸、海、空三軍司令和憲兵司令等組成,其任務是討論和決定武裝部隊的體制編制、國防費用的計畫與分配、軍官的任免與晉升及軍法軍紀等問題。國防部是政府中的一個部,設部長、副部長等職,部長由文職官員擔任,其任務是負責武裝部隊的徵兵、武器裝備、後勤補給、軍工生產等工作。全國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其中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準軍事部隊包括憲兵、國民警衛隊和海岸警衛隊等。最高軍事指揮機構為總參謀部,總參謀長由總統根據總理提名在擔任過陸、海、空三軍軍種司令的上將中任命。任期4年。總統通過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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