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事

官名。清代土府廳之第六等土官,是少數民族地區由部族首領世襲之土司文職長官,秩正九品。清代於四川龍安府轄下置土知事一人,雲南景東廳轄下置土知事一人,掌理其世襲轄地內之一應事宜, 受所隸地方府廳長官之約束。參見 “土司”及“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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