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鼓秧歌又稱地秧歌、土灘秧歌、亂秧歌、踢鼓子,渾源縣又稱它為故事,是一種傳統的舞蹈,主要流傳於山西省晉中一帶。所扮演的人物均為著名古典小說《水滸》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灘秧歌
- 別名:亂秧歌
- 所屬地區:山西 · 晉中 · 榆社縣
- 遺產編號:Ⅲ-7
基本資料,詳細介紹,
基本資料
文化遺產名稱:土灘秧歌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申報日期:2006
申報人/申報單位:山西省榆社縣
遺產級別: 省
詳細介紹
所扮演的人物均為著名古典小說《水滸》中宋江、吳用、公孫勝、林沖、花榮、魯智深、武松、時遷、孫二娘、劉唐、王英。一丈青等梁山英雄好漢,少則18人,多則108人,從其扮演人物來分析,踢鼓秧歌應該是起源於宋元時期。踢鼓秧歌男角稱作“鼓於”,腰間挎鼓,以腳踢鼓而舞;女角稱作“拉花”,右手執扇形手鼓,邊擊邊舞。後來,為了便於表演動作,演員手執刀、槍、棍、棒、扇子、手絹等道具,鼓為樂隊,委派專人擊奏。其表演形式有“大場子”/小場子”/過街場”之分,“大場子”最少需36人(即36天罡星),最多可達108人(即增加刀地煞星)。表演時,鑼鼓表演隊形是隊伍分兩行縱隊,邊舞蹈邊往前進,樂隊在前開路,演員舞蹈時變換“雙龍出水”/花蛇蛻皮”等隊形。“踢鼓秧歌”在大同附近各縣中普遍流行,尤其在每年一度的元宵佳節中,更是必不可少的文藝節目,有的還圍著旺火翩翩起舞,稱作“旋旺火”,意在祈禱來年興旺。農村中還有秧歌隊“入戶拜年”之習俗,各村之間進行“秧歌對賽”,場面十分宏偉,表演活潑生動,音樂節奏明快,觀眾喜聞樂見。據清朝大同縣誌/己載:“上元,俗名燈節,鄉下多扮燈官,唱插秧歌,來城內相徵逐仿攤禮/其“唱插秧歌”即指踢鼓秧歌;又據清朝《雲中郡志》記載:“立春,又名演春……優人、樂戶、伎人各扮故事,鄉民攜帶農具,唱農歌為興作東事之,狀共一處,名為演春。”其“各扮故事”,即指踢鼓秧歌的另一別名——故事。從以上兩處記載中,可見踢鼓秧歌在大同地區的繁榮盛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