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化學是指研究土壤中污染物的來源、分布、遷移、形態、轉化、反應、歸宿及其對生物(特別是對農產品產量和質量)、人類生活質量和健康以及生態環境影響的科學,為環境質量評價、分析監測和污染物的控制與治理等提供依據。除自然污染源(如含重金屬或放射性元素的礦床)外,土壤污染物主要來自廢水、固體廢棄物、農藥、化肥、牲畜排泄物、生物殘體和大氣沉降物等。污染物種類有無機污染物(重金屬、放射性元素和有害無機化合物等)和有機污染物(有機農藥、酚等有害有機化合物和病原體)。污染物進人土壤後,往往與土壤組分發生物理、化學和生物作用,通過稀釋、擴散、遷移等作用降低污染物濃度。通過酸鹼、沉澱、配位、氧化還原等反應,改變污染物的形態和毒性。污染物在膠體表面發生吸附或凝聚而被固持,某些污染物可被微生物降解、吸收、轉化,因此土壤對污染物有一定的緩衝作用和自淨能力。當土壤中有害物質過多,超過土壤的自淨能力時,就會引起土壤的組成、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微生物活動受到抑制,有害物質或其分解產物在土壤中逐漸積累,從而影響農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威脅人類的健康和生存以及生態環境安全。防治土壤污染,首先要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加強對工業“三廢”的治理,合理施用化肥和農藥,積極採取防治措施,科學地治理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化學是研究各種污染物質進入土壤後的積累、形態轉化、遷移的化學行為和生態環境效應,以及消除污染化學措施的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