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金、出讓金、增值稅和使用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收益金、出讓金、增值稅和使用稅
  • 土地收益金:轉讓土地交易額
  • 土地出讓金:轉讓所取得的收入
  • 土地開發費:開發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測算投資
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土地開發費:,

土地收益金:

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轉讓)給第三者時,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或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含連同地面建築物一同出租)給其他使用者時,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土地出讓金:

是指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將其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受讓人,並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使用權價格。

土地增值稅:

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土地使用稅:

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稅賦。

土地開發費:

是指每公頃居住區用地開發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測算投資,包括征地、拆遷、各種補償、平整土地、敷設外部市政管線設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項費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