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研究

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研究

《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研究》是2008年8月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李集合。

基本介紹

  • 作者:李集合
  • ISBN:9787562032960
  • 頁數:326
  • 定價:28.00元
  • 出版時間:2008-8
內容介紹
《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研空》依論題意旨共分為九章,前八章分別從土地徵收徵用的憲法比較、公共利益、正當程式、徵收補償、土地承包經營權徵收補償、我國現行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完善等方面進行了比較深入和全面的理論分析,其中提出的關於我國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完善的若干立法建議都是基於我長期調研和收集到的現實資料而作出的理性制度構建,並非純粹的學理分析,因此我認為還是比較切合中國實際的;第九章是我國土地徵收徵用過程中所發生的幾個實際案例的實證分析,這幾個案例從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法院判決來看,並不十分複雜,但案件本身卻牽涉到土地徵收徵用過程中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問題,有些問題國內學界鮮有論及(比如土地徵收審批權的合法限度及其對被征土地上既存私權利的影響),因此,我對這些案例的評析不僅僅限於法院判決,而是更深入了一步,希望能對讀者有所啟發。
中國革命歷史進程中有兩位最偉大的人物都說過同樣的話,首先就是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孫中山先生說中國的問題就是中國農民的問題。然後,還有毛澤東。毛澤東主席講中國革命的首要問題就是農民問題。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充分表明:中國的根本問題是農民問題,而農民的根本問題則是土地問題。那么,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並且正在實施的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依法徵收或徵用、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和農民問題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因此,我便以“土地徵收徵用法律制度研究”為題進行法律思考,這也是我的恩兄黃河教授要求我必須認真思考的一個命題。
“爝火不能為日月之明,瓦斧不能為金石之聲,潢汗不能為江海之濤瀾,犬羊不能為虎豹之炳蔚。”(陸游《上辛給事書》)我的這些思痕墨跡,比之時賢、後秀的高見卓識、妙語美文,既少創新,又乏文采。但“愚者千慮,必有所得”,它畢竟凝結著我自己辛勤耕耘的汗水,記錄著自己努力探索的心跡,更表達著我自己獨立思考的心得,其中不少篇章發表後曾受到學術界的認可。平凡的見解往往會以問題的形式撥動人們的思弦,開拓人們的思路,從而會在問題的回應和觀點的碰撞中引發出新的學術見解,這正是我出版拙著的願望所在。學海無涯,學術無邊,人生有限,探究無極。在學術探索的征程上,未知之域尚多,未解之謎無窮。然而,青春背我,一轉瞬間,四十有餘,只有珍惜時光,加倍努力,發揚犧牲精神,才可望在已有的基礎上,有所前進,有所收穫,因而出版拙著還有對我自己的鞭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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