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是2017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規定了土地利用現狀的總則、分類與編碼。該標準適用於土地調查、規劃、審批、供應、整治、執法、評價、統計、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在使用該標準時,也可根據需要,在該標準的基礎上續分土地利用類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 外文名:Current land use classification
- 標準號:GB/T 21010-2017
- 標準類別:管理
- 執行部門: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國際標準分類號:07.040
- 歸口部門:全國自然資源與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 制修訂:修訂
- 實施日期:2017年11月1日
- 狀 態:現行
- 中國標準分類號:A76
- 性 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全部代替標準:GB/T 21010-2007
- 發布日期:2017年11月1日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修訂依據
修訂情況
- 範圍增加了“審批、供應、 整治、執法”等內容;
- 刪去了“規範性引用檔案”一章;
- 總則中增加了“生態文明建沒”“保證不重不漏,不設複合用途”等內容;
- 二級類數量變更為73個,二級類改用兩位阿拉伯數字編碼;
- 完善了“耕地”“林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等一級類的含義;
- 完善了“水澆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商務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業用地”“採礦用地”“倉儲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公園與綠地”“監教場所用地”“風景名勝設施用地”“公路用地”“農村道路”“機場用地”“悲口碼頭用地”“河流水面”“水庫水面”“溝渠”“沼澤地”“空閒地”“設施農用地”“田坎”等二級類的含義;
- 原“公共設施用地”名稱調整為“公用設施用地”;
- 將原“有林地”細分為“喬木林地”“竹林地”“紅樹林地"和“森林沼澤”;將原“批發零售用地”細分為“零售商業用地”和“批發市場用地”;將原“住宿餐飲用地”細分為“餐飲用地”和“旅館用地”;將原“科教用地”細分為“教育用地”和“科研用地”;將原“醫衛慈善用地”細分為“醫療衛生用地”和“社會福利用地”;將原“文體娛樂用地”細分為“文化設施用地”“體育用地”和“娛樂用地”;將原“鐵路用地”細分為“鐵路用地”和“軌道交通用地”;將原“街巷用地”細分為“城鎮村道路用地”和“交通服務場站用地”;將原“裸地”細分為“裸土地”和“裸岩石礫地”;
- 增設了“橡膠園”“灌叢沼澤”“沼澤草地”“鹽田”,分別從“其他園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採礦用地”中分離出來;
- 附錄A中,將“水庫水面”從“建設用地”調整到“農用地”中;
- 增加附錄B"濕地”歸類表。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Ⅰ |
---|---|
1範圍 | 1 |
2術語與定義 | 1 |
3總則 | 1 |
4分類與編碼方法 | 1 |
5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編碼 | 1 |
附錄A(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三大類”對照表 | 7 |
附錄B(資料性附錄)本標準中可歸入“濕地類”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類型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