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代銷

零售書店或出版社委託其他行業或者個人代賣圖書,按實際銷售數定期結算的一種批發形式。實行代銷,圖書商品的所有權沒有轉移,代銷者賣不掉的可以退貨,賣掉的可以取得一定的代銷手續費。委託其他行業代銷圖書,可以擴大銷售網點,方便讀者就近購買圖書。

內容簡介
代銷者不承擔經濟風險,能夠充分調動推銷的積極性。中國的革命書店早在20世紀20年代初,就用代銷的形式擴大書刊銷售。毛澤東創辦的長沙文化書社,曾在長沙市的學校建立7個書報販賣部代銷圖書。1944年,陝甘寧邊區新華書店組織各地學校開辦文化合作社代銷書籍。解放戰爭期間,各解放區的新華書店為了深入做好農村發行工作,委託各區鄉文教助理員、合作社、郵電所代銷書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代銷形式逐步發展,到80年代,為國營書店代銷圖書的有商業服務網點、工礦企業、交通運輸部門、學校、文化館(站)、列車、輪船等。代銷的方式有3種:①綜合性代銷,圖書品種較多,備有圖書專櫃、專架,有專人負責經營,銷售較穩定;②專業性代銷,圖書品種雖不多,但對口代銷,銷量較大;③季節性代銷,如個體攤販在元旦前後代賣年畫、掛曆、賀年片等。在國外,如蘇聯郵電部的報刊發行系統、供銷社也代銷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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