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宗旨
為凝聚美術家、設計師、藝術工作者、藝術愛好者,促進文化藝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促進藝術事業的持續穩定發展。
協會架構
協會下設理事會、綜合服務部(會員中心、組織外聯)、展賽事務部、藝術創作部(下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委員會、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委員會、工業設計專業委員會、書畫專業委員會)等。
協會在新加坡、日本、中國上海、重慶、呼和浩特等設定有分支機構及辦事處。
會員類別
會員、資深會員、榮譽會員、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
會員權利
(1)入會(退會)自由;
(2)有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有對本協會工作的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4)有對本協會給予的紀律處分有聽證、陳述和申訴的權利;
(5)各級別會員均可申請在本協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刊登一篇會員形象宣傳服務,內容會員可根據協會要求提供一千字左右文字資料和1張照片(文字資料包括會員簡介等內容);
(6)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可申請在本協會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刊登不多於三篇的單位形象宣傳服務,內容理事單位可根據協會的要求提供兩千字左右文字資料和1-3張照片(文字資料包括單位簡介等內容);
(7)本協會可做為支持單位參與會員單位舉辦的重要活動,會員單位可向本協會(綜合服務部)提出書面申請,活動須經協會備案審核並授權;
(8)個人會員(理事單位)將獲得協會頒發的會員證書、協會徽章等物資,並在本協會官方網站上公布會員名字等;
(9)理事單位將獲得協會頒發的理事單位牌匾、理事單位證書、協會徽章等物資及協會會員標誌的使用權力,並在本協會官方網站上公布會員單位名稱等;
(10)優先參加協會主辦的展賽、學術研討會、交流會、信息發布會、技貿洽談會等活動;
(11)會員的美術設計、專著、專利等作品可在協會官方網站等平台上優先發表;
(12)理事單位需要邀請協會領導參加其主辦的相關公益、非商業活動時,可向協會負相關負責人提出申請,由協會決定可否安排相應人員出席;
(13)享有招商項目及信息有隨時向國內外投資機構推薦的服務;
(14)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會員享有的權利見協會章程。
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和行業規範;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和諮詢管理服務費;
(七)服從本協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本協會的檢查與協調;
(八)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九)理事、常務理事單位會員履行的義務見協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