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第一公約》是統一各國有關貨物買賣的實體法的國際公約,旨在解決各國在貨物買賣法方面存在的分歧,減少和避免法律衝突。全文共101條。內容包括:總則,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關於買賣雙方義務的共同規定,風險轉移。參加或批准該公約的國家有:比利時、甘比亞、德國、以色列、義大利、荷蘭、聖馬力若、英國和盧森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公約
- 外文名:Convention on Uniform Law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 簡稱:《海牙第一公約》
- 生效:197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