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自然資源同盟

國際自然資源同盟,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法國政府於1948年在法國的芳坦諾布連(Fontaine—bleeau)創立的,為有效保護自然與自然資源而建立的獨立的國際性領導機構。該組織的宗旨是:在世界範圍內促進對生物資源的保護和持續利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會員有國家會員、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等,常設機構為同盟秘書處,下設六個委員會,包括:(1)生態委員會;(2)環境委員會;(3)環境政策、法律和管理委員會;(4)環境規劃委員會;(5)物種保存委員會;(6)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委員會。同盟還附設三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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