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結算保函

國際結算保函是銀行作為擔保人,向簽約雙方的一方 (受益人) 開立的、保證被擔保的一方 (擔保申請人) 完成其應盡的義務,否則將負責支付受益人損失的保證檔案。按索償條件,分為見索即付保函與有條件保函。前者是保證人在受益人第一次索償時就必須按保函規定的條件支付款項,因而保證人的付款責任是第一性的,直接的; 後者則只有在符合保函規定的條件下,保證人才予付款,保證人的付款責任是第二性的,從屬的。銀行保函起初只用於借款的擔保,現在廣泛使用在進口付款、租賃、對外工程承包、補償貿易等方面。

對外工程承包中的銀行保函,既有以業主為受益人的,也有以承包商為受益人的。以業主為受益人的保函,即業主要求承包商通過銀行提供的保函有招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工程維修保函(或稱質量保函) 等。無論哪種形式的保函,都應包括下列內容: 擔保人、被擔保人(承包商) 和受益人 (業主) 的名稱;擔保最高限額和使用貨幣; 擔保有效期限;擔保的責任內容; 索賠條件; 保函的失效。保函一旦開山,在有效期內是不可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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