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申報流程,城市名單,
簡介
國際濕地城市是指按照《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決議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由成員國政府提名,經《濕地公約》國際濕地城市認證獨立諮詢委員會批准,頒發“國際濕地城市”認證證書的城市。
申報流程
2017年初,國際《濕地公約》履約國大會首次提出在全球範圍啟動“國際濕地城市”認證。通過認證引起各國對濕地保護的重視,倡導城市對濕地生態系統的合理利用,保持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與濕地生態系統服務間的密切關係,實現濕地的合理永續利用。
“國際濕地城市”認證先由各國政府提名,經聯合國旗下國家政府間機構——國際濕地公約組織評估認證,最終向獲得“國際濕地城市”認證的城市授牌頒獎。“國際濕地城市”的申報與創建,代表了一個城市對濕地生態保護的最高成就。
申報城市行政區域內應當有一處(含以上)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或者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或者國家濕地公園等,並且濕地率在10%以上,濕地保護率不低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