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簡介
國際核事件分級表(INES)是由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核能機構(OECE/NEA)於1990年共同制訂的,目的是以協調一致的方式迅速向公眾通報有關核事件和放射事件的安全重要性。
2008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對國際核事件分級表進行了修訂,使其適用範圍從核設施事件擴大到與輻射和放射性物質有關的所有事件,包括核運輸相關事件。因此,修訂後的INES分級表稱作“核事件和放射事件分級表”。
國際上通常採用國際核事件分級表(INES)對核電廠事件進行分級。就像用芮氏規模了解地震、用攝氏溫標了解溫度一樣,利用INES分級表可了解各種核相關活動中發生的事件的安全重要性。
INES分級表將核事件分為7個級別:1級至3級稱為“事件”,4級至7級稱為“事故”。
為了能區分1級到7級逐級遞增的嚴重性,人們把它們分別稱為:單次異常,事件,嚴重事件,區域性事故,大範圍區域事故,嚴重事故和重大事故。
INES分級表對核事件的分級基於對人和環境、放射性屏障和控制、縱深防禦三方面的影響。
此分級覆蓋了一個廣泛的核套用範疇,包括醫院的X光套用和輻射源套用,營運性質的核設施,還有放射性物質運輸。
核事件
分類 | 分級 | 影響 | 著名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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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特大 | |
6 | 重大 | 克什特姆核廢料爆炸事故(1957年9月29日發生於蘇聯俄羅斯車里雅賓斯克州奧焦爾斯克) |
5 | 具有場外風險 | 溫斯喬火災(1957年發生於英國) 戈亞尼亞醫療輻射事故(1987年發生於巴西戈亞斯) 三里島核事故(1979年3月29日發生於美國賓州) 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從4級提高為5級(2011年發生於日本) |
4 | 場外無顯著風險 | 東海村JCO臨界事故(1999年9月30日發生於日本茨城縣) |
事件 | 3 | 嚴重 | 塞拉菲爾德核電站事件(1955年至1979年發生於英國) 福島第二核電站:第一、二、四號機組(2011年3月11發生於日本福島縣)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又發生了輻射污水外泄事故(2013年8月21日發生於日本) |
2 | 注意 | 卡達哈希核電站事件 |
1 | 異常 | 葛雷夫蘭核電站事件(2009年發生於法國諾爾省) 大亞灣核電站事件(2010年10月23日發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 |
偏差現象 | 0 | 無安全顧慮 | 科斯克核電站事件(2008年發生於斯洛維尼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