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計準則2是指在歷史成本基礎上存貨的計價與掲示存貨是指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供出售的、為銷售而處於生產過程中的以及為提供商品或勞務而消耗的各種有形資產,即企業為保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間斷進行而擁有的、參與短期周轉的各種實物財產,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產成品等。存貨的歷史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與存貨有關的其他成本。可變現淨值是指售價減去銷售前的有關費閈後的價值。
存貨應按歷史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進行計價;自製存貨的成本包括使存貨處於g前狀態所發生的生產間接費用的分配額;固定間接費用應以設備的生產能力標準結轉到有關加工成本之中對於生產間接費用以外的間接費用,R能將產品生產有關的費用結轉為存貨成本;超過一定界限的材料、人和其他方面的浪費,不得結轉為存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