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古蹟保護與修復憲章
- 別名:威尼斯憲章
- 通過時間:1964年5月
國際古蹟保護與修復憲章,第二屆歷史古蹟建築師及技師國際會議1964年5月25~31日在義大利威尼斯通過的國際憲章。又稱《威尼斯憲章》。共16條。主要內容有:歷史古蹟的概念不僅包括單個建築物,而且包括能從中找出一種獨特的文...
考古遺產保護與管理憲章 憲章信息 生效日期:1990-10-1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全體大會第九屆會議於1990年10月在洛桑通過 憲章管理 第一條 定義與介紹 “考古遺產”是根據考古方法提供主要資料實物遺產部分,它包括人類生存的各種遺存,它是...
注意到《國際古蹟遺址保護及修復憲章》(即《威尼斯憲章》,1964年)以及該憲章所引發產生的其他許多檔案中所體現出的對古蹟遺址周邊環境保護的國際的和專業領域內的興趣——這種興趣尤其是通過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的國家委員會和國際委員會表...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與國際歷史園林委員會於1981年5月21日在佛羅倫斯召開會議,決定起草一份將以該城市命名的歷史園林保護憲章。本憲章即由該委員會起草,並由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於1982年12月15日登記作為涉及有關具體領域的“威尼斯憲章”...
第十三條 構成歷史園林整體組成部分的永久性的或可移動的建築、雕塑或裝飾特徵,只有在其保護或修復之必要範圍內方可予以移動或替代。任何具有這種危險性質的替代和修復必要根據威尼斯憲章的原則予以實施,並且必須說明任何全部替代的日期。第...
國際公約與憲章 各國保護歷史環境的實踐推動了相應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性憲章、檔案的產生。1933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1965年在波蘭華沙成立,是世界遺產委員會的國際專業諮詢機構。它由世界各國文化遺產專業人士組成,是古蹟遺址保護和修復領域唯一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審定世界各國提名的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名單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成立時間 我國...
目前的主要工作是通過國際協作推進對絲綢之路沿線文化遺產的研究與保護。IICC-X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它法律、法規及政策,承認並遵循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章程、憲章和其他相關檔案、致力於宣揚ICOMOS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特別是《西安宣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適用於考古發掘的國際原則的建議》(1956)1960-1969年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性的建議》(1962)第二屆歷史古蹟建築師及技師國際會議《關於古蹟遺址保護與修復的國際憲章(威尼斯憲章)》(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