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初審單位

國際初審單位,是指根據國際專利合作條約,負責對國際申請進行初步實質性審査的機構。國際初審單位由國際專利合作條約聯盟大會委任。締約國申請人要求進行國際初步審査,可由上述單位進行國際初步審査是為了査明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新穎,是否涉及創造性步驟,和是否在工業上適用。在國標初審報告定稿之前,申請人有權用規定的方式,並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權項、說明書和附圖。但這種修改不能超出原國際申請中對發明公開的範圍。

如國際初審單位認為國際申請不符合發明單一性的要求,可提請申請人按自己的意見限制權項。初審後,國際初審單位應將國際申請連同初審報告轉交申請人選定的國家批准專利。申請人可撤回任一或全部選定,如對所有、選定國家的選定均撤回,則申請也應視為撤回。專利合作條約聯盟大會已指定的國際初審單位有:歐洲專利局、英國專利局、日本特許廳、澳大利亞專利局、奧地利專利局、瑞典專利局和蘇聯發明與發現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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