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便利銀行亦稱 “國際銀行自由區” 或 “國際銀行業務單位”。美國政府於1981年12月3日正式批准在紐約、德克薩斯、底特律和密執安等地設立的一種允許美國銀行和在美外資銀行經營離岸銀行業務的金融自由區。
其特點: ①凡獲準吸收存款的美國銀行、外國銀行均可申請加入成為其會員。②經營這類業務的銀行不設單獨的機構,而僅在本行內設立專管這種業務的部門,另立一套專門的賬本。③交易可不受國內金融法規 (如存款準備、利率上限、存款保險) 的限制,交易者還可以豁免利息預扣稅和地方稅。④交易嚴格限制在會員機構和非居民之間。⑤存放在 “國際銀行設施” 賬戶上的美元視同境外美元,與國內美元賬戶嚴格分開。“國際銀行設施” 的建立,有利於增強美國銀行的國際競爭力,提高美國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它使美國既建立起一個可與以倫敦為中心的歐洲貨幣市場相匹敵的離岸金融市場,又不至於影響其國內貨幣體系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