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鷹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國泰金鷹增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泰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泰金鷹增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泰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2.26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20001
  • 成立日期:2002050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風險收益特徵,

投資目標

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前提下,主要通過投資增長型上市公司, 分享中國經濟成長成果,實現基金資產的中長期增值,確保基金資產必要的流動性,並將投資風險控制在較低的水平。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資重點是利潤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增長型上市公司,這部分投資比例將不低於本基金股票資產的80%。

投資策略

(一)投資依據
1、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 。本基金的投資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
2、巨觀經濟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本基金將在對巨觀經濟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投資決策。
3、投資對象的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的匹配關係。本基金將在承擔適度風險的範圍內,選擇預期收益大於預期風險的品種進行投資。
(二)投資程式
1、研究開發部通過基金管理人自身的獨立研究和其他研究機構的報告,形成巨觀經濟環境、市場行情、行業分析和上市公司的分析報告,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2、投資決策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通過對政治、經濟、政策、市場的綜合分析決定本基金投資組合中股票、 債券、 現金的配置比例。 自上而下地作出一段時期內資產配置的決定,審定本基金的投資組合計畫。如遇重大情況,投資決策委員會及時召開臨時會議作出決策。
3、基金小組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所做的決議,參考研究開發部的巨觀、行業、上市公司及市場分析報告, 結合自身對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分析判斷, 在股票備選池中選擇股票,獨立制定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具體方案,決定具體的股票和債券投資品種並決定買賣時機。
4、投資研究聯席會議為投資決策委員會下屬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作為研究開發部、基金管理部和投資決策委員會之間信息溝通的制度性固定渠道,為公司投資決策提供有效支持,監督投資決策委員會所作決議的實施。
5、設定獨立的交易管理部,基金經理必須遵守投資組合決定權和交易下單權必須嚴格分離的規定,經由交易管理部統一下達交易指令;通過嚴格的交易制度和實時的監控,保證基金經理的投資指令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執行。
6、風險管理委員會根據市場變化對投資組合進行風險評估與監控,稽核監察部對投資的執行過程進行日常監督。基金小組將跟蹤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發展變化,結合基金申購和贖回導致的現金流量變化情況,以及組合風險和流動性的評估結果,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的調整,使之不斷得到最佳化。
7、基金管理人在確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權根據環境變化和實際需要對上述投資程式作出調整。
(三)投資方法
資產配置和行業配置採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股票選擇採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基金組合投資的基本範圍:股票資產 60%-95%;債券資產 35%-0;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5%。
1、股票投資
本基金選擇股票時優先考慮增長型的行業,即行業可持續發展;行業銷售收入增長率超過 GDP 的增長率;行業平均利潤率不低於中長期商業貸款平均利率;或者為確實具有實體經濟意義,相對國民經濟成長較快的新興行業。 本基金重點投資於預期利潤或收入具有良好增長潛力的增長型上市公司, 從基本面的分析入手挑選增長型股票。具有以下全部和部分特點的公司將是本基金積極關注的對象:①公司所處的行業增長前景明朗,公司在該行業內具有一定的行業地位,或具有明顯競爭優勢和實力,能充分把握行業發展的機遇;②經營業務中至少有一項突出的產品或服務,依靠商業模式和管理水平取勝;③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利潤增長較快;④財務狀況趨於良性,具有合理的現金流狀況;⑤公司管理層敬業負責,經營規範,具有敏銳的商業觸覺和創新精神。
本基金建立了一套基於增長性的上市公司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通過對上市公司所處行業增長性及其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公司商業模式、核心競爭能力、企業資本擴張能力、戰略重組等多方面的因素進行綜合評估; 同時本基金利用股票內在價值的定價模型進行增長型股票的相對價值評估, 以上市公司過去兩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的增長性和未來兩至三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的預期增長性為核心, 綜合考察上市公司的增長性以及這種增長的可靠性和持續性。 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進一步考量其股價所對應的市盈率、 市淨率水平與市場 (行業)平均水平、增長性相比是否合理,結合資本市場的具體情況,適時作出具體的投資決策。
2、債券投資
本基金可投資於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包括可轉換債) 。按照基金總體資產配置計畫,以滿足流動性需求為前提,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將在對利率走勢和債券發行人基本面進行分析的基礎上, 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不同債券品種的影響、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利用債券定價模型計算內在的債券定價(名義利率,通貨膨脹預期,對於非國債則須要求的投資報酬率,特定債券的期限) ,從而產生不同期限的債券特別是國債的內在投資價值。 通過巨觀經濟分析考慮歷史上中國的年度及季度 GDP 增長率水平、CPI增長趨勢、國家貨幣政策傾向、匯率政策的變動傾向、財政政策的變動等巨觀政策、經濟周期的更迭,對市場現有收益率曲線的變動進行預期,據此對利率風險進行評估。
通過相對價值分析,在維持投資組合風險承受水平的期望水準的情況下進行調整。包含期限變動,非國債的相對產業風險價值,信用風險偏離。 通過上述步驟建立由不同類型、不同期限債券品種構成的組合。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全年合計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年度淨收益的90%;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收益每半年至少分配一次, 但若成立不滿3 個月可不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中期分配應在基金會計年度前6 個月結束後的3 個月內完成, 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3 個月內完成;
7、基金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 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 分紅資金按權益登記日的基金單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單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利用國泰基金風險控制系統,動態跟蹤組合和個股風險。主要風險指標為貝塔值和風險貢獻,其風險限額分別為:<1.5, 即個股和組合的波動不能超過大盤的150%;<1.5,即個股占組合的風險份額不超過其所占市值份額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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