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運用這種方法的基本步驟是:
第一,選擇和確定能夠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監測指標,這些指標最好是 按月度或季度收集整理;
第二,計算各指標指數,即各指標本期的實際值與上年同期的數值相比,然後對其結果進行季節調整,消除季節因素和不規則因素,用以制訂預警信號;
第三,確定各個燈區的臨界限,將各指標指數按照各種臨界限劃分為紅燈區、黃燈區、綠燈區、淺藍燈區和藍燈區五個區間,並將5個區間依次賦值為5分、4分、3分、2分和1分;
第四,根據確定燈號分數的標準,將消除季節因素和不規則因素的各指標的指數轉換為燈號分數;
第五,綜合各指標的燈號分數,求得整個國民經濟動態平均燈號分數;
第六,根據整個國民經濟動態平均燈號分數進行預警信號的分析。當預警信號亮出綠燈,表示當時的經濟景氣比較穩定,可在穩定中採取一定的促進經濟成長的措施;當預警信號亮出黃燈,說明經濟尚穩,但短期內有轉熱或趨穩的可能;當預警信號亮出紅燈時,表明經濟稍熱,若無適當措施,經濟成長過熱必將來臨;當雙紅燈出現時,說明已經過熱,必須採取有力的緊縮措施;藍燈表示已進入蕭條,必須採取強力刺激經濟復甦的對策。
目前國家統計局採用的巨觀經濟運行監測指標體系,是選擇以下12個指標組成:工業總產值、預算內工業企業銷售收入、基礎產品產量指數、商品流轉次數、社會商品零售總額、商業國內工業品純購進、固定資產投資額、狹義貨幣M1(現金+企業、機關活期存款)、企業存款、銀行現金總支出、出口額、全國生活費用價格指數。 以上指標得分相加,48分以上為紅燈區(過熱);42-48分為黃燈區(偏熱);30- 42分為綠燈區(正常);24-30分為淺藍燈區(偏冷);24分以下為藍燈區(冷)。
採用經濟景氣打分和綜合評分的方法比較直觀,易於理解,套用方便。近年來很多國家都運用這種方法對巨觀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和預警。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極其複雜的整個國民經濟系統來說,必須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並充分發揮定性分析的作用,不宜片面強調這種方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