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要點
1. 一局比賽打四圈,每圈4盤,不設
連莊,每局打16盤。
2. 沒有任何
和牌限制,即使下家同巡跟打你剛打過的牌,一樣可以胡。
3. 座位輪換:同一局牌中,為避免因上下家座位固定而帶來的運氣及制約因素,而採用座位輪換,有兩種方式:
A、第三圈(西圈)開始前, 東家跟南家, 西家跟北家對調座位, 由原本的南家先做莊。
B、第二圈開始前,東與南、西與北互換;第三圈開始前,此時的東、南到對門,西到南、北到東;第四圈開始前,此時的東與南、西與北互換。這樣換位,確保每人在四圈當中,東南西北都坐過一圈。
4.
暗槓時,4隻牌牌面向下,不用給其他人看,唯在牌局完結後, 不論有否和牌,都需打開供對手查閱。
分值計分
《
中國麻將競賽規則》認定的
番種共有81種,分為9個系列,即:字牌系列、序數牌系列、刻系列、七對系列、花色組合系列、全帶系列、不靠系列、和牌方式系列、特殊系列。分值是以比賽分為單位,對不同難度組成的番種的量化評價。分值是分為12級,依次為88、64、48、32、24、16、12、8、6、4、2、1分。在符合
和牌條件時,不同系列的番種可以按照計分原則,根據下表分值,相互組合計分。
番種表
88番
2、
大三元:和牌中,有中發白3副刻子。不計雙箭刻、箭刻。
3、
綠一色:由23468條及發字中的任何牌組成的和牌。按新規定,無“發”時可計
清一色、
斷麼,有“發”時可計混一色。
4、
九蓮寶燈:由一種花色
序數牌按①①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⑨⑨組成的特定牌型,見同花色任何1張序數牌即成和牌。不計清一色、門前清、么九刻,自摸計不求人。因
聽牌時聽同花色所有9種牌而得名。如不是聽九種牌的情況但和牌後牌型符合九蓮寶燈牌型的,一般不算
九蓮寶燈,但有的場合也算(如QQ麻將)。
6、
連七對:由一種花色序數牌組成序數相連的7個對子的和牌。不計七對、清一色、門前清、
單釣。
7、
十三麼:由3種序數牌的一、九牌,7種
字牌及其中一對作將組成的和牌。不計五門齊、門前清、單釣,自摸加計不求人。又稱“
國士無雙”。
64番
8、
清么九:由
序數牌一、九組成的
和牌。不計碰碰和、全帶麼、么九刻、無字。可計七對、兩組雙同刻或一組三同刻。又稱“清老頭”。
10、
小三元:和牌時有箭牌的兩副刻子和將牌。不計箭刻、雙箭刻。
11、
字一色:由
字牌組成的和牌。不計碰碰和,可計七對。
12、
四暗刻:4個暗刻(暗槓)。不計
門前清、碰碰和,可計不求人。
13、
一色雙龍會:一種花色的兩個老少副,5為將牌。不計平和、七對、清一色、
一般高、老少副。
48番
15、
一色四節高:一種花色4副依次遞增一位數的刻子,不計一色三同順、一色三節高、碰碰和。
32番
16、
一色四步高:一種花色4副依次遞增一位數或依次遞增二位數的
順子,不計連六、老少副。
24番
19、
七對:由7個對子組成的
和牌。不計門前清、
單釣,自摸計不求人。又稱“七對子”“
七小對”等。
20、
七星不靠:必須有7個單張的東西南北中發白,加上3種花色,數位按147、258、369中的7張
序數牌組成沒有將牌的和牌。不計
五門齊、門前清、單釣,自摸計不求人。
21、
全雙刻:由2、4、6、8序數牌的四副刻子、將牌組成的和牌。不計碰碰和、
斷麼。
22、
清一色:由一種花色的序數牌組成的和牌。不計無字。
23、
一色三同順:和牌時有一種花色3副序數相同的
順子。不計一色三節高、一般高。
24、
一色三節高:和牌時有一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數字的刻子。不計一色三同順、一般高。
25、
全大:由
序數牌789組成的順子、刻子(槓)、將牌的
和牌。不計無字。
26、
全中:由序數牌456組成的順子、刻子(槓)、將牌的和牌。不計斷麼。
27、
全小:由序數牌123組成的順子、刻子(槓)、將牌的和牌。不計無字。
16番
28、
清龍:
和牌時,有一種花色123、456、789的三副順子。又稱“一條龍”“一氣通貫”等。
29、
三色雙龍會:兩種花色的各一個老少副、另一種花色5作將的和牌。不計喜相逢、老少副、無字、平和。
30、
一色三步高:和牌時,有一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或依次遞增二位數字的
順子。
31、
全帶五:每副牌及將牌必須有5的序數牌。不計斷麼。
33、
三暗刻:有3個暗刻,如果滿足“碰碰和”牌型,可同時計算。
12番
34、
全不靠:由單張3種花色147、258、369不能錯位的
序數牌及東南西北中發白中的任何14張牌組成的和牌。不計
五門齊、門前清、單釣。若和牌時147 258 369都有,則加計組合龍。
35、
組合龍:3種花色的147、258、369不能錯位的序數牌。若和牌時另兩組牌為順子+將,可計平和。
36、
大於五:由序數牌6-9的
順子、刻子、將牌組成的和牌。不計無字。
37、
小於五:由序數牌1-4的順子、刻子、將牌組成的和牌。不計無字。
8番
40、
推不倒:由牌面圖形沒有上下區別的牌組成的
和牌,包括1234589餅、245689條、白板。不計
缺一門。
41、
三色三同順:和牌時,有3種花色3副序數相同的順子。
42、
三色三節高:和牌時,有3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數的刻子。
44、
妙手回春:自摸牌牆上最後一張牌和牌。不計自摸。
46、
槓上開花:開槓抓進的牌成
和牌(不包括補花)。不計自摸。
6番
48、
碰碰和:由4副刻子(或槓)、將牌組成的和牌。又稱“對對和(胡)”
4番
56、
不求人:4副牌及將中沒有吃牌、
碰牌(包括
明槓),所有的牌包括所和的牌全部是自己摸到的。又稱“
門清自摸”。
57、雙明槓:2個明槓。
58、
和絕張:和牌池、桌面已亮明的3張牌所剩的第4張牌(搶槓和不計和絕張)。
2番
64、
四歸一:和牌中,有4張相同的牌歸於一家的順子、刻子、對子、將牌中(不包括
槓牌)。
1番
69、一般高:由一種花色2副相同的
順子組成的牌。又稱“一色二順”“一杯口”。
70、喜相逢:2種花色2副序數相同的順子。
72、老少副:一種花色牌的123、789兩副順子。
73、么九刻:3張相同的一、九序數牌及字牌組成的刻子(或槓)。
74、
明槓:自己有
暗刻,碰別人打出的一張相同的牌開槓;或自己抓進一張與碰的明刻相同的牌開槓。
76、無字:和牌中沒有風、箭牌。
77、邊張:單和123的3及789的7或1233和3、7789和7都為邊張。手中有12345和3,56789和7不算和邊張。
78、坎張:和2張牌之間的牌。4556和5也為坎張,手中有45567和6不算坎張。
80、自摸:自己抓進牌成和牌。
81、
花牌:即春夏秋冬,
梅蘭竹菊,每花計一分。不計在起和分內,
和牌後才能計分。花牌補花成和計自摸分,不計槓上開花。
處罰方式
一、警告
明顯有違例犯規或干擾比賽的言行,由裁判員當場鄭重給予警告。第二次違例犯規,裁判員根據情節輕重,可以給予罰分、停和,直至停賽的處罰。
二、罰分
(一)遲到
宣布比賽後遲到10分鐘之內,警告一次,罰扣10分。遲到15分鐘之內,罰扣20分。超過15分鐘不到場按自動棄權,局分為0。因遲到罰的分在統計局分時從積分中扣除。
(二)違例
違例者被判罰的分數應在每盤的積分中扣除。根據情節的輕重,分別扣除5分、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60分7種罰分。
三、停和
取消本盤和牌的權利。
四、停賽
取消繼續參加本次比賽的資格,嚴重者給予通報。
違例處罰
行使處罰時,要注意有意與無意、初次與再次、一般與嚴重的情節給予處罰。
一、換牌、偷牌、藏牌
凡有換牌、偷牌、藏牌、夾帶或其他作弊行為者,裁判員有權處以停賽的處罰,並給予通報。
二、錯吃、錯碰、錯槓
凡錯吃、錯碰、錯槓者,在該盤中不得和牌。
三、空吃、空碰、空槓
手中沒有可吃(碰、槓)的牌,卻報“吃(碰、槓)”者;或者手裡雖有這樣的牌,報牌“吃(碰、槓)”卻又不“吃(碰、槓)”。一盤之內,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5分,第三次罰10分,第四次罰20分,以此類推。
四、摸牌
上家未打出牌,即動手摸牌,視為犯規。在一盤比賽之內,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罰5分,第三次扣罰10分,第四次扣罰20分,以此類推。
五、碰牌
超過3秒鐘碰牌,即為犯規,裁判員有權制止。在一盤之內,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罰5分,第三次扣罰10分,第四次扣罰20分,以此類推。
六、錯和與詐和的處理
(一)錯和。和牌沒有達到起和分(8分)而宣布和牌者即予停和,並罰向各家支付10分,該盤繼續比賽,錯和者陪打,別人和牌後,按規定付分。
(二)詐和。尚差一張牌才能聽牌,卻誤以為已經聽牌,在他人打出牌時,自己宣布和牌,本盤停和並罰給各家20分,該盤繼續比賽,詐和者繼續陪打,別人和牌後,按規定付分。
(三)和錯牌。聽牌以後,誤以為他人打出的牌是自己的和牌,從而宣布和牌(處罰同錯和)。
(四)有意詐和。差兩張以上的牌才能聽牌,卻宣布和牌,即為有意詐和,應予取消比賽資格。
七、暴露張的處理
(一)在打牌過程中,將自己的手牌暴露於桌面,暴露的牌就作為罰張,要在下一次輪到自己出牌時,將罰張打出。
(二)在別人報和牌時,將自己的手牌推倒亮明者,如報和牌成立,即給予警告處罰;如和牌不成立,則將所暴露的牌張打出,並聽和陪打,直至別人和牌。
(三)在行牌過程中,將別人的手牌暴露於桌面,視情節輕重判罰責任者5~60分給被干擾者,並由裁判員裁決本盤是否繼續比賽。
八、出牌
出牌報錯牌名,按違規處理;報牌錯誤,導致其他家誤和牌,由報錯牌者付三家應付的分。
九、牌張數目錯誤
在和牌之前,如果手牌多於或少於規定張數,稱牌張數目錯誤,即“相公”,沒有和牌的權利,只作陪打。
十、非法信息
在行牌過程中,運動員以說明、提示、表情、舉止等方式向同桌其他運動員進行暗示誘惑或傳遞信息。無論對方獲益與否,都可予以罰分或本盤停和的處罰,只作陪打。
十一、嚴重干擾比賽
明顯犯規,經勸告仍不服從裁判,並無理取鬧,嚴重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者,除取消比賽資格,給予通報,並交由體育領導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