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研究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研究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研究》是朱爾茜創作的管理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6年5月。

該書研究從基本概念開始,創新探討國有金融資產監管的邏輯基礎和目標定位,指出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存在出資人代表缺位、監管目標不明確、企業經營效益不高等問題,並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進而提出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目標。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研究
  • 作者:朱爾茜
  • 首版時間:2016年5月
  • 字數:162千字
  • 類別:管理學著作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在文獻綜述和概念界定基礎上,對中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的歷史演進過程進行了系統回顧和總結,分析了中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的矛盾、問題及產生根源,有針對性地提出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選取了幾個典型國家的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進行系統介紹,提出中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的對策建議。

作品目錄

第1章 緒論
第2章 文獻綜述
第3章 國有金融資產:內涵、存在形式與行業屬性
第4章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的理論基礎
第5章 我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的變遷
第6章 我國當前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矛盾、問題及產生根源
第7章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的目標
第8章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的國際借鑑
第9章 我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的模式選擇
第10章 我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的改革措施

創作背景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實行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為創新國有金融資產監管、深化金融體制改革賦予了新的內涵。基於此,《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深化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應當遵循以下四個基本點:一是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能集中統一。這有利於健全國有金融企業激勵約束機制,提高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能力,保障國家金融安全,也符合國際社會通行做法。改革的方向應是儘快結束中國國有金融資產“多頭管理”的局面,實行一元化的出資人代表制度。出資人代表具有管理者選擇權、金融企業重大決策參與權以及資產收益分配權,其中,管理者選擇權是通過委託—代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化、規範化的經營者的選擇過程和選擇行為;重大決策參與權是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按照管理許可權,加強和改進國有金融企業領導人管理,參與國有金融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包括企業的發展戰略、財務管理、風險控制、薪酬制度等;資產收益分配權是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對所屬資產的處置以及對投資收益的分配權,包括產權轉讓、經營績效考核和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等。
二是國有金融資產管理目標同時兼顧宏微觀。中國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應立足於兼顧金融資產保值增值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雙重目標,具體包括三個方面:國有金融資產的資金盈利性、安全性提高,能夠進一步壯大中國國有金融資本實力,保持國家對巨觀金融體系的控制權,夯實國民經濟發展的金融基礎;通過促進國有、國有控股或參股金融機構更好發展,使他們真正成為合格的市場經濟主體,可以按照市場原則對價格信號做出自主反應並參與競爭,同時增強中國金融體系在全球化浪潮中的核心競爭力;隨著國有金融資本布局更趨合理,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平衡性將得到增強,普惠金融水平進一步提高,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領域、關鍵環節得到更多金融支持,經濟社會實現中長期可持續發展。
三是國有金融企業加快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經濟轉軌國家普遍把建立健全金融企業公司治理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中國在這方面也需要繼續著力。轉變經營機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整個法人層次的權力配置,即股東、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的委託代理設計問題。由於金融機構常常是高負債主體,實踐操作中可能還將不可避免地涉及外部債權人和外部監管者的權能分配。中國國有金融機構脫胎於傳統計畫經濟,解決這一問題必須靠轉換金融機構職能實現,即由原先的準財政性轉移支付主體,轉變為追求保值增值與化解風險的市場經濟主體,完善各盡其責的法人治理機制,包括提高董事會決策和監督能力,提高經營層執行力,完善監事會實施監督的程式和規定,建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財務監督合作機制等,在此基礎上增強公司法人治理透明度。國有金融機構總部與分支機構按效率和安全性平衡的原則配置權利,確保上下信息基本對稱,體制上實行條線管理和扁平化,輔以必要的信息技術手段保障。
四是國有金融資產管理手段遵循市場化規律。樹立以管資本為主的理念,避免由於優惠政策過多過濫,使國有金融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具有不合理的天然優勢,對非國有金融企業產生擠出效應,破壞市場公平;所有者代表主要以參加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方式管理國有金融資產,有利於提高巨觀金融效率,給企業更大的市場化發展空間;在建立嚴格的目標責任制基礎上,完善對經營者的績效評價體系,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考核宏微觀目標實現程度,為實施薪酬、任免、表揚、批評、道義等激勵約束提供依據;推動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隊伍專業化,用市場化的選聘方式,全面提升包括出資人代表機構管理人員、董事人選和國有金融企業管理層的專業化素質。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國有金融資產監管體制改革研究》
2016年5月
湖南大學出版社
978-7-5667-1088-8

作者簡介

朱爾茜,1983年生,女,經濟學博士學位,北京語言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商學院金融專碩項目負責人。研究領域為文化金融、區域發展、巨觀經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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