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課程教則大綱

國小課程教則大綱是指1934年4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員部頒布。共5章。規定初級國小(3年)的國語應包含政治、自然和敘述文作法;算術應教完整數四則、諸等數因數以及小數的最初階段;遊藝包含唱歌、圖畫、遊戲、體育等。每周上課18小時,課外勞動實習、社會工作至少12小時。高級國小(2年)的國語應包含政治、自然和議論文的作法。

算術至少應教完百分數、小數、分數、開方、比例、淺顯幾何知識和簿記、會計等實用科目的簡易方法;遊藝應培養並發揚兒童藝術上的創造性和集體行動中的自我組織能力;另增社會常識和科學常識兩門課。每周上課 24小時~26小時, 課外勞作實習和社會工作 18小時。提出國小教授方法的原則是:國小教育與政治鬥爭聯繫,與生產勞動聯繫;採用啟發式和從具體到抽象的方法,促進兒童創造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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