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是2023年6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標準。

《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強調,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應位於或毗鄰高原,具備豐富的高原病診治經驗,綜合診療能力突出,具有高水平的高原病學科帶頭人和專科人才梯隊。同時,已建立省級以上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近5年在超高海拔地區(海拔≥3500米)開展高原衛生應急救援演練≥3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印發通知,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醫政函〔2023〕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定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國衛辦醫政發〔2022〕17號)及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定規劃的有關安排和要求,進一步推動高原病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提升高原病防治和科學研究能力,我委組織制定了《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有關程式和時間要求申報。
附屬檔案: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3年6月20日

內容解讀

《設定標準》強調,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應當位於或毗鄰高原,具備豐富的高原病診治經驗,綜合診療能力突出,具有高水平的高原病學科帶頭人和專科人才梯隊。積極開展高原相關疑難危重症的診斷和治療,示範、推廣適宜有效的高水平診療技術。圍繞高原病發生、發展機制和防治措施開展臨床和基礎研究,引領原創科研成果轉化。牽頭編制高原病防治指南、技術規範和有關標準,承擔高原醫學醫療、教學、科研、預防、管理等方面的技術指導,推動高原病防治體系建立和高原病規範化診療。
《設定標準》指出,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應具備急、慢性高原病(含職業性高原病)及高原地區急危重症患者的綜合救治能力,建立成熟的高原病救治機制和流程,掌握高原病救治所涉及的各項關鍵技術。
《設定標準》要求,在承擔公共衛生任務方面,國家高原病醫學中心需能夠及時對高原地區急危重症患者進行搶救和轉運,近5年,累計開展及承擔高海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高海拔地區巡診不少於10次。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具備完整的醫療信息化支撐體系,醫院電子病歷建設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病歷套用等級測評四級要求;信息平台建設達到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要求。具備與區域內醫聯體單位實現信息互聯互通的能力,實現醫療數據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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