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1年8月30日印發的通知,目的是為了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管理,促進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制訂調整更加科學合理,不斷規範臨床用藥行為,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
- 發布時間:2021年8月30日
《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1年8月30日印發的通知,目的是為了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管理,促進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制訂調整更加科學合理,不斷規範臨床用藥行為,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權益。
《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是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1年8月30日印發的通知,目的是為了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管理,促進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制訂調整更加科學合理,不斷規範臨床用藥行為,維護人民群...
根據《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國衛辦醫函〔2021〕474號),國家衛健委確定了《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2023年1月13日訊息,國家衛健委確定了《第二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
《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用藥保障水平,規範醫保用藥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為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調整管理機制,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
《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用藥保障水平,規範醫保用藥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檔案,制定的2019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含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是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由國家醫保局調整並公布。2023年12月13日,國家醫保局公布,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現已順利結束。本次調整,共有...
《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是2022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1月13日,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通知,公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2022年藥品目錄》自2023...
概念:進入重點監控目錄的藥品 簡介 觀察制度及程式:凡納入重點監控限額採購的品種,各醫療機構原則上不能採購,如臨床上確需採購此類品種,必須報屬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採購總金額不能超過該醫療...
強化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工作。健全重點監控合理用藥管理制度,加強國家及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內藥品臨床套用的全程管理,保證合理用藥。持續加強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完善抗菌藥物專家工作組(AMS)工作機制,鞏固全市抗菌藥物...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合理診療、合理用藥。四是降低民眾藥費負擔。按程式優先將基本藥物納入醫保目錄範圍,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鼓勵地方探索降低患者負擔的有效方式,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五是提升質量安全...
建立並保存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及監測檔案,對不良反應多、安全隱患突出的藥品要及時依法依規清退出本機構用藥供應目錄。(五)強化監測結果分析及處置。醫療機構要認真統計分析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資料,提出針對性改進目標,採取有效措施減少...
通過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等方式,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用藥。三、此次目錄調整如何體現中西藥並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在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等相關工作中...
2009年版目錄藥品的配備使用結合零差率銷售政策的實施,對於促進合理用藥、減輕民眾用藥負擔、建立基層運行新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以下簡稱2012年版目錄)是對2009年版目錄的調整和完善。例如,增加了品種...
嚴格考核基本醫保藥品目錄使用率及自費藥品控制率等指標,控制或降低民眾個人負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4)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
(國家醫保局負責) (九)允許醫療機構自主備案採購。對於臨床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和短缺藥品清單中的藥品,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台上無企業掛網或沒有列入本省份集中採購目錄的,醫療機構可提出採購需求,線下搜尋藥品生產企業,並與藥品供應...
醫療機構要依法依規確定本機構藥品器械供應目錄。遇國家基本藥物、醫保談判等藥品目錄調整,應於3個月內召開藥事會,結合患者需求和學科特點做好本院目錄銜接。要加強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抗微生物藥物、抗腫瘤藥物以及放射影像設備、植入...